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建管﹞罰決字﹝2022﹞第﹝081﹞號
處理依據(jù):《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十一條,《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三十九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場內道路及鋼筋加工區(qū)地面積塵嚴重未清理
處理決定:罰款1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12/09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綠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負責人:孔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qū),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fā)與經營;自有房屋租賃;物業(yè)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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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