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冀邯魏﹞應急管罰字﹝2023﹞第﹝建007﹞號
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按照規(guī)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處理決定:罰款60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3/13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魏縣煜辰服裝加工廠負責人:洪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魏縣,經營范圍:服裝加工、。(法律法規(guī)禁限的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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