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huán)罰字﹝2022﹞04-1號
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
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處理決定:罰款1.1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01/27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邱縣付東紡織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邱縣,經(jīng)營范圍:紡紗、織布;棉花收購、加工;皮棉、棉紗、布匹、棉籽、棉短絨(棉花加工資格認定書有效期至2013年08月)***(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guān)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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