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雞建罰決字﹝2022﹞136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在雞澤縣好謙路與風雅大街交叉口風雅文苑工地西北角施工時未采取覆蓋、沖洗地面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造成揚塵污染。
處理決定:1、責令停工整治; 2、處80000元(捌萬元)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2/11/02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第三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負責人:姚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涉縣,經營范圍:建筑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土石方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環(huán)保工程、生態(tài)保護工程、通信工程、公路工程、鐵路電氣化工程、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電力工程、古建筑工程、管道工程、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工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設計、施工;標志牌、門窗加工、安裝;農村土地整理;荒山治理;金屬制品、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的;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租賃、維修;施工設備服務;地基基礎工程;土地整治;林業(yè)工程;綠化養(yǎng)護;綠化管理;人工造林服務;拆除工程服務(不含爆破工程);溫室大棚設計、安裝、施工及材料的;運動場地塑膠、安裝;裝配式建筑部品研發(fā)、設計、、安裝;苗木、花卉種植(種植限分支機構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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