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發(fā)布了武安市瑞云水泥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處罰公告。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huán)罰〔2022〕02-318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的規(guī)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1輛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裝置未按要求正常使用尾氣凈化裝置。
處理決定:處以罰款五千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6月28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武安市瑞云水泥有限公司負責人:賈*亮,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經營范圍:通用水泥42.5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yè)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來源:邯鄲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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