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公告》指出,所有從事燃氣經營、充裝、運輸和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等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從業(yè)人員,均應依法取得相應經營許可或從業(yè)資質。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安裝、使用不合格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燃燒器具、煙道、燃氣連接管、氣瓶等設施、設備。
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對燃氣設施進行巡查、監(jiān)測、維護、保養(yǎng)、檢修、更新,宣傳安全使用常識,對用戶使用燃氣進行技術指導。發(fā)現燃氣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guī)定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提出書面整改建議,并依法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符合要求的氣瓶,登記燃氣用戶并對其供應的氣瓶進行定期檢驗。嚴禁任何個人(個體工商戶)從事液化石油氣。
記者了解到,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擅自從事管道敷設、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餐飲等行業(yè)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氣瓶、燃氣連接管,聘請具備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安裝、維修,不得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不得擅自安裝、拆除、遷移、改造戶內外燃氣設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燃氣泄漏與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告知燃氣經營企業(yè),或者向有關部門報告。發(fā)生燃氣事故后,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組織搶險搶修,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燃氣管理部門。
來源: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