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早上5時50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機動一中隊民警在邯磁路與學院北路交口附近治理酒醉駕。這時民警發(fā)現有一輛白色汽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盤查點近處時突然緊急打方向靠右停車,隨后駕駛門打開,一名男性駕駛人飛速下車向南逃跑。民警發(fā)現異常后迅速沖上前去,將這名男子攔截并當場控制,現場只聞見一股酒氣撲面而來。經對其呼氣式酒精檢測,當場測得酒精數值為7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問得知,駕駛人姓劉,現年47歲,邯鄲市大名縣人。其晚上在郊區(qū)某飯店和朋友一起聚餐飲酒至很晚,自稱喝了半斤白酒,飯后在朋友家歇到凌晨時分,自以為沒事了,遂自作主張驅車上路駛向市內,沒想到還是失算了。
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拖移機動車,扣留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劉某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扣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