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09日14時45分許,武安市交警大隊陽邑中隊民警在武安市榮蘭線與夏莊村交叉口北行100米處開展酒駕醉駕行動時,發(fā)現(xiàn)一輛小型汽車行跡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結果為14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被民警依法帶往醫(yī)院進行血檢,血檢結果為146.0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jù)當事人陳述我們得知,當天中午因陪女婿,自己喝了一杯白酒,在回家的途中被民警當場查獲。在抽血途中,當事人一直聲稱自己60多歲了,希望民警照顧,要不然會讓人說不尊重老人的,又希望民警理解,你們也都是有父母的。
最終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駕駛人還將承擔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件已經(jīng)移交到武安公安交警大隊執(zhí)法辦案中隊進行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