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的公示
為進一步優(yōu)化道路通行環(huán)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擁堵及事故的發(fā)生,方便群眾出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高鐵站周邊交通組織調(diào)整措施及新增交通違法抓拍取證設備點位公示如下:
一、交通組織措施調(diào)整
(一)高鐵站“U”型通道,北口進南口出單向通行,且僅限送站車輛駛入,單向通行時間限時5分鐘。
(二)所有接站車輛全部駛入地下停車場,并在停車場內(nèi)循環(huán)駛出,禁止駛入“U”型通道。
二、新增交通違法抓拍取證設備
(一)“U”型通道南北出入口新增計時交通違法抓拍取證設備,對超時(限時為5分鐘)未駛離車輛,
即由U型通道北入口的電子抓拍設備對駛入的送站車輛進行計時,由南出口的電子抓拍設備對超時駛出車輛進行抓拍。
(二)“U”型通道南北通道
新增交通違法抓拍取證設備,對接站車輛、違停車輛按照違反禁令標志及違法停車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
(三)秦皇大街(叢臺路—聯(lián)紡路段)
新增交通違法抓拍取證設備,對違反禁止標牌、標志、標線,逆向行駛、違法停車及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
以上新增交通違法抓拍取證設備點位,自見報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后啟用,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規(guī)范、安全出行。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