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2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黃某民伙同他人在貿易街西段吃飯期間,因瑣事持刀朝受害人徐某某腹部連捅數刀后逃竄,受害人于1996年10月4日因搶救無效死亡。案發(fā)后,刑警四中隊經多方工作先后將多名涉案成員抓獲歸案并得到了法律的嚴懲,民警的追兇足跡遍布大江南北,但是,犯罪嫌疑人黃某民始終音信皆無。
犯罪分子一天不到案,民警也一天不罷休,這也是所有刑偵民警心中的永恒信念。沒有任何困難能夠抵擋過民警的堅持,盡管此案的抓捕工作陷入僵局,但是邯山刑偵民警永不言棄,對該案的偵辦從未中斷。
隨著近年來科技建設的迅猛發(fā)展,作戰(zhàn)優(yōu)勢的不斷展現,為民警抓捕點燃了新的希望。在市局刑警支隊、技偵支隊大量分析研判的基礎上,分局網監(jiān)大隊、作戰(zhàn)室結合四中隊整理的碎片化證據,一條條重要線索不斷指向曲周縣城,犯罪嫌疑人黃某民的蹤跡逐漸顯現。2021年10月18日16時,刑警四中隊聯(lián)合分局網監(jiān)大隊、作戰(zhàn)室的共同努力下,辦案民警在曲周縣大河道鄉(xiāng)前河道村,將1996年在邯山區(qū)貿易街將他人捅傷致死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民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黃某民對其伙同他人持刀傷人致死后,竄至外地隱瞞身份藏匿至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黃志民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