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喝了酒還敢開車的駕駛人,你是太高估了自己還是太低估了酒精?
還是你真的以為,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民警會看不到……
9月1日晚,邯鄲交巡警支隊武安大隊民警在榮蘭線與后山村交叉口設卡開展夜查行動。21時許,劉某駕駛車牌號為冀DDH**8輕型貨車被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時,車上還坐著剛剛一起暢飲的同事。
經詢問,駕駛人劉某晚上和同事吃飯,喝了二兩白酒。劉某覺得自己沒喝多,頭腦也清醒,便主動要求開車送同事回家,可是他萬萬沒想到卻將自己“送到”了民警身邊。
最終,交巡警武安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人劉某做出相應處罰。
其實所有的酒后駕駛人都是抱著三分對自己車技的自信,三分對自己酒量的自信,還有四分是覺得遇不到民警的僥幸心理才上路的。
但是必須要知道,酒駕危害特別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由于酒精的麻醉會導致人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也隨之降低,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導致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發(fā)生事故概率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