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始終堅持嚴格執(zhí)法,持續(xù)嚴管高壓,嚴厲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廣泛社會共識。可現(xiàn)實生活中,總有些人不汲取教訓,一而再的酒后駕車。近日,邯鄲一男子就因“二次酒駕”被邯鄲交巡警查到,該男子距上次酒駕僅一年之久。
8月4日晚23時30分許,邯鄲交巡警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四中隊民警在迎賓大道與果園路設卡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冀DNZ796大眾轎車行駛緩慢形跡可疑,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堵截該車并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員神色慌張,民警湊近便聞到濃濃的酒氣。“喝了多少”民警詢問,“我就喝了三四瓶啤酒”駕駛員回答道。經(jīng)測試,其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 39.6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然而當民警核查其身份信息時,駕駛員徹底慌了手腳,主動坦言自己曾有過一次酒駕經(jīng)歷,這次酒駕純屬僥幸。這一回答讓在場民警為之一驚,通過核實,駕駛員張某確實在2019年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這次屬于“二次酒駕”了。此刻的張某懊惱萬分,開始請求民警給予照顧“哥哥哥...我求你們了,家里好幾個孩子呢,我要再被處罰了就沒人開車帶他們出門了...”民警嚴厲批評和教育“你什么都知道,還知法犯法,當初喝酒的時候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孩子,這是你應該承擔的后果”。
張某掂量許久,自知逃避不了處罰,主動配合了民警工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guī)定,駕駛員張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對其進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證的處罰。
警方提示: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經(jīng)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但不分何時何地、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將直接吊銷駕駛證,且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希望所有交通參與者以案為戒,深刻認識醉駕犯罪的嚴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絕僥幸心理,珍愛生命,堅決拒絕酒駕醉駕。邯鄲交巡警將不斷深化規(guī)范執(zhí)法,嚴查各類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努力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xù)。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