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雞澤縣一名男子酒后駕車,被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后,為逃避處罰就是不吹氣。但他想錯了,不吹氣照樣被民警“辦”了進去。
7月14日23時40分許,雞澤縣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民警在縣城金雞大街與九鼎路口檢查酒駕,對一輛過往的面包車檢查,駕車的是位年約50歲的男子,民警聞到車內濃重的酒味。就在民警要使用酒精測試儀對這名男子進行酒精檢測時,他竟在車內升起車窗,鎖閉車門,對民警的要求不理不睬。民警反復告知其如果再不下車將采取破窗措施后,他才打開車門下了車。
下車后這名男子面對酒精測試儀拒不吹氣。民警在一邊反復勸說,他不但不吹氣,還打電話向親戚朋友“求援”。民警反復勸說沒有效果之后,果斷將其帶到醫(yī)院抽血,并當即將血樣送到邢臺市司法鑒定所。15日凌晨2時15分許,邢臺市司法鑒定所做出了鑒定結果,當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25.58mg/100ml ,已超過醉酒駕駛標準。
據此,民警當晚對這名男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了刑事立案。袁某某,51歲,雞澤縣西于口村人。面對檢測結果,這名男子這時才承認了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雞澤交警在此提示愛喝酒的駕駛員,開車不喝酒才是正道,用不吹氣的方式來阻撓民警的查處是癡心妄想,這種阻撓民警執(zhí)行公務的行為只會在法院量刑時加重對自己的刑罰。
來源:雞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