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將駕駛人帶下車后,發(fā)現該男子滿嘴酒氣,遂將其帶往崗亭接受酒精檢測。男子在民警的詢問下一直強調自己只喝了半瓶啤酒,就在附近住,一點事都沒有。眼看自己違法的事實即將敗露,便立即開啟了拉關系、套近乎模式,不僅張口閉口聲稱認識領導,還說不行給點錢,妄圖賄賂民警,無奈民警根本不吃他這一套??吹侥凶泳岂{不僅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還使盡渾身解數的想逃避法律的制裁,民警當場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見套近乎沒成功,男子只好配合民警工作,進行酒精檢測。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郭某某當時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1mg/100ml,確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酒駕行為確定后,當事人郭某某又想故技重施,始終不肯配合交巡警工作,拒絕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簽字。但整個執(zhí)法取證過程,民警已全程執(zhí)法記錄儀錄像,拒簽并不會影響對其違法行為的處理。
最終,郭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機動車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扣12分并處罰金2000元的處罰。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勸誡各位司機朋友,切勿抱有任何的僥幸心理,酒后開車不僅違法,還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既然開車上路,就要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依法行車。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