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駕駛未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上路
要!罰!款!啦!
據(jù)了解
已有違反規(guī)定的市民收到了罰款單
這是真的嗎?
日前
記者來到我市人流、車流密集的新世紀崗
經(jīng)觀察發(fā)現(xiàn)
基本上電車都“車車有牌”
大部分群眾也都能文明騎行
自覺佩戴頭盔
但仍有部分群眾“特立獨行”
無視相關規(guī)定
“未佩戴頭盔,請接受處罰!”
“你好,登記一下車牌!”
……
未佩戴頭盔的群眾可不要心存僥幸
執(zhí)勤的交警會向你示意停下
記錄你的信息
并禮貌送上一張罰單
再“嘮嘮叨叨”告訴你
“以后一定戴頭盔啊!”
根據(jù)《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新購置電動自行車要在30日內(nèi)登記上牌
登記上牌不收取費用
駕駛未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
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處以50元罰款
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
將視情節(jié)依法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帶頭盔≠戴頭盔
戴頭盔不是為了應付警察蜀黍
而是為了保護大家的生命安全
所以
這種看見警察蜀黍才戴上頭盔的行為
不可取!
去年開始
我市交管部門和文明實踐志愿者相互配合
在我市主要交通道口
以標牌標語和口頭規(guī)勸等方式
宣傳佩戴頭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還在官方公眾號、抖音等媒體
高頻次宣傳呼吁引導
騎乘電動自行車主動佩戴好安全頭盔
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好習慣
戴上頭盔心里才踏實
也成了大多數(shù)人的真切感受
電動車作為人們?nèi)粘3鲂械闹匾煌üぞ?/p>
為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
也存在著一些安全隱患
交警真誠呼吁大家
頭盔雖小
但關鍵時刻能保命
文明交通 從“頭”做起
請全民行動起來
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保障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