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23時15分左右,武安公安交警大隊大同中隊在武安轄區(qū)中山大街與塔西路交叉口進行夜查,在對過路車輛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小轎車駕駛?cè)松砩铣錆M酒氣,隨即要求其下車配合檢查,經(jīng)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初步檢測結(jié)果為108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車,在與駕駛?cè)饲辰徽勥^程中民警得知,曲某不是武安本地人,因為在武安工作所以居住在武安,今日是因為妹妹過生日,實在高興才喝了酒,酒后認為回家路上不會碰到交警夜查,心存僥幸開車回家,隨后被民警查獲,民警隨后帶曲某去當?shù)蒯t(y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jié)果為122.43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車。
在檢查、測酒環(huán)節(jié),曲某十分配合,但是在與民警交談過程中他一直央求民警“放他一馬”,他是外地人,完全因為工作才來武安,如果因為醉駕判刑會對他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法不容情!酒駕、醉駕處罰嚴重,早知現(xiàn)在何必當初呢?曲某醉酒后駕車一案現(xiàn)已被移交至武安公安交警大隊辦案中隊進行進一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