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抓拍取證設備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主城區(qū)道路交通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擁堵及事故的發(fā)生,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及公安部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規(guī)范提升我市非現場執(zhí)法工作,推進執(zhí)法公開化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現將我市非現場執(zhí)法設備點位及具體采集違法行為整體公示告知如下:
固定式執(zhí)法取證設備
電子警察類:
濱河路與陶山街、新華街與陶山街、政府街與筑先路、215省道臨大線與東龍街、309國道榮蘭線與振興路、224省道武館線與224省道呂尖線。
通行上述道路的機動車,如存在限行、限號、違反禁止標線禁令標志、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逆向行駛的、涉牌涉證等相關違法行為的,執(zhí)法取證設備將對機動車予以抓拍取證和處罰。
卡口類:
七一橋卡口(雙向)
通行上述道路的機動車,如存在駕駛機動車不系安全帶,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逆向行駛,遮擋機動車號牌,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違反禁令標志等相關違法行為的,執(zhí)法取證設備將對機動車予以抓拍取證和處罰。
新增電子警察及卡口固定執(zhí)法取證設備自公示起7日后開始啟用。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規(guī)范、安全出行,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huán)境作出積極貢獻。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館陶縣大隊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