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縣公安局束館派出所、埝頭派出所分別聯合出入境管理大隊接連查處三起“三非”人員案。
目前,三名容留外籍人員的違法行為人已被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 方 提 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相關規(guī)定,不得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如有違反,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廣大出租房屋的房主、業(yè)主將名下的房屋進行出租時,應當切實履行房屋出租人責任,對租住人員做好人員信息登記,以及日常管理、提示,履行治安義務;若將房屋出租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國人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那么
什么是“三非”外國人呢?
哪些與“三非”外國人有關的行為
都將受到嚴厲處罰呢?
什么是“三非”外國人?
“三非”外國人是指那些未經辦理合法手續(xù)非法入境中國、在中國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yè)的所有外國人的統(tǒng)稱。
非法入境:指外國人未持有中國主管機關簽發(fā)的有效入境簽證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證件、未從我國對外開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經我國邊防檢查查驗而進入我國國境內的違法行為。
非法居留:指外國人在中國停留居留,未在法定有效停留期內辦理居留證件、簽證而在中國居留或停留的違法行為。
非法就業(yè):指外國人未取得在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及超出工作許可限定在中國境內工作的違法行為。
與“三非”外國人有關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
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
容留、藏匿“三非”外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逃避檢查,或者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違法出境入境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
介紹“三非”外國人就業(y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guī)定: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聘用“三非”外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guī)定: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組織“三非”外國人入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