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表示,將在此次行動中,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即:非機動車、行人一律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非機動車一律在停止線等候放行,停車不過線;車輛、行人一律按照分道行駛;轉(zhuǎn)彎車輛一律依法避讓直行車輛、行人。特別是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以及非機動車在路口停車越線違法行為,依法嚴格進行糾正處罰。按照法規(guī),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遇行人通過時,應當停車讓行;未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處罰,并按規(guī)定記3分。駕駛非機動車遇紅燈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越過停止線繼續(xù)行駛或者停車的,處20元罰款處罰。
據(jù)警方統(tǒng)計,去年全年,北京發(fā)生的因行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通過路口未按規(guī)定讓行以及闖紅燈等事故就達285起,傷237人,死亡103人,因機動車遇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或停車讓行的事故也達37起,傷21人,死亡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