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河北邢臺小販刺死城管一案的被告人家屬接到一審判決書。邢臺市中級法院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軍虎死刑。
河北省邢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邢臺市城管支隊三大隊工作人員孫杰、梁偉、孟憲令等8人在橋西區(qū)鋼鐵路與永康街交叉口附近執(zhí)法,違規(guī)占道經營的被告人張軍虎不服從管理,以暴力對抗執(zhí)法人員,用水果刀捅刺孫杰腹部兩刀,搶救無效死亡;捅刺梁偉胸部、手部,劃傷孟憲令臉部,后駕駛三輪車逃離現場。被告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張軍虎家屬已委托律師上訴。
小販進貨路上被查起爭執(zhí)
張軍虎,邢臺城鄉(xiāng)結合部張東村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幾年前,該村被納入新一輪城中村改造。
張東村與邢臺市技師學院緊相鄰,當地許多人便在校園周圍擺攤掙錢。
突然,一輛城管車出現。城管以違法占道經營,暫扣了三輪車上的遮陽傘。
城管現場執(zhí)法記錄儀視頻顯示,錄制時間2016年10月24日13時29分,傘被扣后薛冉冉電話求助,張軍虎趕到現場。
雙方爭執(zhí)焦點“三輪車停下來是否存在賣貨?”
雙方爭執(zhí)不下,張軍虎打開城管車后門,自行取走被扣傘。
再次被查小販刀刺城管
城管提供的另外一段執(zhí)法記錄儀視頻顯示,就在扣傘當日的16時46分,七名身著制服城管出現在邢臺市永康街北側,兩個經營小吃的流動商販三輪車鑰匙被拔、暫扣燃氣罐。
之后城管要求扣張軍虎的車時,他表現得很不配合。
此時,張軍虎的嫂子正在永康街北側擺攤,便趕過來規(guī)勸張軍虎:“你把車子挪了,得支持人家工作。”
張軍虎說:“挪不了。”轉而問城管,“你是哪里的?”話音未落,張軍虎轉身從三輪車斗取出刀直撲向對話城管。
隨后,視頻攝像黑屏,混亂中傳出“不好、不好,快把刀卸了、快把刀卸了”的聲音。
視頻恢復正常后顯示,張軍虎手持一把刀,又撲向了另一名城管,隨即,該城管左手捂胸,右手已見鮮血。視頻畫面切換到馬路上,一名城管隊員倒地。
混亂中,張軍虎逃離現場。據判決書顯示,城管孫杰搶救無效死亡。
2016年10月28日23時,警方在邯鄲邱縣香城固鎮(zhèn)一小旅館將張軍虎抓獲。
被告人家屬已委托上訴
2017年3月16日,該案在邢臺中級法院開庭。張軍虎承認刀刺城管,但其認為當日下午城管查扣其三輪車,存在選擇性執(zhí)法、蓄意打擊報復行為。同時,他也懺悔,“對不起受害人家屬,希望法庭能給一次改錯的機會,將來加倍回報社會。”
尹躍雄,邢臺市城管支隊三大隊二中隊工作人員,死者孫杰是該中隊副中隊長。事發(fā)時,他也在現場。判決書顯示,尹躍雄證言,張軍虎在事發(fā)路口擺攤至少一年多,此前張軍虎就拿著刀嚇唬過城管執(zhí)法人員。但被告人家屬表示,張軍虎之前從未與城管發(fā)生沖突。
辯護人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榮發(fā)表辯論意見,被告人傷人導致被害人孫杰死亡、另兩人受傷這是不爭的事實,被告人理應受到相應的懲罰,但是,受害人多名城管人員不出示執(zhí)法證件,不排除沒有行政執(zhí)法權的嫌疑、不依法定程序執(zhí)法。
另外,被害人有打擊報復被告的嫌疑,對本案后果的產生存在亦負有一定責任,本案應以故意傷害罪定性。
2017年4月12日,邢臺市中級法院對張軍虎故意殺人一案做出判決,判決書顯示,法院經查,上述辯護人意見未予采納。
目前,被告人家屬已委托律師上訴。
文/李英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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