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邢臺縣人馮某的兒子在宋女士的養(yǎng)蜂場做學徒,當時雙方口頭說好讓小馮在蜂場免費學手藝,管吃住,不發(fā)工錢。干了幾個月后,小馮不想在蜂場做學徒了,于是辭工。
事后,馮某想想覺得兒子在蜂場白干這么長時間,一分錢也沒拿挺虧得慌,便跑到蜂場討要兒子的工錢。在多次索要未果后,馮某產(chǎn)生報復宋女士的想法。
2015年10月底的一天夜里,馮某竄至宋女士母親墳地,將宋女士母親的尸骨挖出,裝在一個尼龍布袋里帶回家,之后將尸骨埋在自家坡地的栗樹下。幾個月后,宋女士發(fā)現(xiàn)母親的墳墓被人挖開且尸骨不見了,立即報警。
由于缺乏有效線索,此案一時陷入僵局。2016年11月25日,辦案民警獲悉馮某曾在一次酒后對旁人提起此事,尸骨被盜可能與馮某有關(guān),當即對馮某進行了傳訊。面對人證,馮某對其行為供認不諱,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