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山西省大同市救助站向灤南縣某村村干部詢問該村“王有才”的情況,并稱王有才正在救助站,想通過救助站尋找其哥哥馬某某。但經(jīng)查,該村并沒有“王有才”這個人,而馬某某則確有其人,而其也確實有一個弟弟,但卻不叫“王有才”,而是叫馬某山,且已于很多年前殺人后潛逃,至今下落不明。村干部了解情況后,覺得事情有些不正常,于是將這一情況反饋到了灤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該大隊接到反饋后,初步推斷“王有才”很可能就是馬某山潛逃期間使用的假姓名,即便不是,此人也絕對和馬某山有聯(lián)系。對此,該大隊高度重視,大隊長王景山當(dāng)即帶隊到山西大同救助站對“王有才”的身份進(jìn)行核實,最終確認(rèn)“王有才”即是犯罪嫌疑人馬某山。
經(jīng)審,馬某山交待了1987年12月12日在灤南縣程莊鎮(zhèn)前店村因瑣事與張某發(fā)生口角,后用尖刀將張某殺死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山已被押解回灤南,此案正在進(jìn)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