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策規(guī)定,本次資助的資助對象為在省內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校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其中,公辦普通高校包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茖W校(不含獨立學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fā)布的《扶貧開發(fā)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guī)定,在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中登記的在校學生。
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在省內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此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就讀的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普通高校就讀的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受資助時限,一般從學生入學開始直到完成當期學段學業(yè)為止。扶貧對象退出后,仍可享受扶持政策至本學段學習結束。國家和我省政策有變化時,按相關政策執(zhí)行。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每學年申請一次。有關學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建檔立卡學生提出的申請,學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或戶口簿)、扶貧部門頒發(fā)的扶貧手冊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審核后存檔備查。每年10月15日前,技工學校將受資助名單、資助標準和資助形式等情況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其他學校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