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 “城管開無牌車強占公交道暴打公交司機”追蹤
打人者被行政拘留20日罰款1000元
交管部門對其作出罰款500元記20分的處罰
21日、22日,燕趙都市報獨家報道了石家莊市橋東區(qū)城管局副中隊長王某強占公交車道并毆打公交司機欒師傅一事,隨后石家莊市橋東區(qū)作出撤銷王某中隊長職務、調離執(zhí)法隊伍的決定后。22日,石家莊市公安局也對外通報稱,已對王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罰款1000元的處理。此外,石家莊市交管局也表示,違法行為人王某存在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等五種交通違法行為,五項共計給予罰款500元并記20分的處罰。
近幾年,公交車司機被打屢屢不斷,被打后司機該不該還手,如何制止公交司機屢屢被打情況引起網友熱議,有的市民還提出了自己的建議。燕趙都市報也歡迎市民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
進展
公安、交管部門分別作出處罰
22日,石家莊市公安局對外通報稱,王某強占公交車道并毆打公交司機案件發(fā)生后,石家莊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立即開展工作,調查取證,對違法行為人王某依法進行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guī)定,對其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其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20日、罰款1000元。
同時,石家莊市交管局也于當日發(fā)布消息稱,該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王某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五種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分別作出處罰,共計給予罰款500元并記20分的處罰。
昨天下午,記者也聯系了欒師傅的愛人韓女士。她告訴記者,欒師傅還在醫(yī)院輸液觀察中,頭暈的情況也沒有消失。“大夫說還得再觀察幾天,然后繼續(xù)拍個片子看看病情發(fā)展。”
聲音
司機該不該還手引起網友議論
記者發(fā)現,連續(xù)幾日,在網絡上,不少網友對于欒師傅被打一直沒有還手的做法提出了質疑。
“為什么司機不還手?看著司機很壯,如果防衛(wèi)下,也不至于被打倒在地,受傷啊。”網友“奧特曼在線”評論稱。在新浪網上,一名北京的網友則留言稱,“聽說,公交公司要求司機不能還手,那快被打死了也不能還手啊?”21日,記者采訪欒師傅時,他也告訴記者,當時不還手是因為公司有規(guī)定,不能還手。
在網絡上,不少網友對于司機該不該還手進行了議論,有的認為司機在人身安全沒有受到侵害時最好選擇報警等其他方式,有的則認為應該予以還擊。網友“小A的影子”稱,“怎么不還手,司機擔負、關聯著全車乘客的安全與利益,上來打司機,為了全車乘客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司機立馬就應該回擊。”
記者采訪石家莊市公交總公司也應征了欒師傅的說法,該公司的確有這樣的要求。不少公交司機告訴記者,該公司規(guī)定,“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得理讓人無理道歉。”一名不愿意具名的公交車隊副書記稱,該公司對此有很嚴格的處罰,“別說還手了,如果乘客辱罵公交司機,無論對與錯,司機還了口都會受到公司停崗培訓的處理,更別說還手了。”
深入
如何防止司機被打現象再次發(fā)生
上個月,燕趙都市報曾報道過1月8日晚,一名92路公交車司機被一名套牌私家車司機毆打,眼鏡被打碎,眼皮也被劃傷,在被打過程中該司機一直未還手。搜索本報及同城其他媒體之前的報道,石家莊市公交司機被打的情況比比皆是,在這些事件中,被打司機幾乎都未采取還手。
其實不止石家莊,全國不少城市里都時常發(fā)生公交司機被暴打的情況。而“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也不僅僅是石家莊市的要求,這幾乎成為全國眾多城市的公交公司所倡導的不成文的行規(guī)。
對于公交司機被打,記者了解到,石家莊市公交公司會給其發(fā)放“委屈獎”,在全國其他城市公交公司也有類似的獎勵。但不少網友也曾提出質疑,認為“委屈獎”其實是隱形的助長了毆打公交司機的行為,有網友甚至戲稱“委屈獎”就是“窩囊獎”。
在采訪中,幾名公交司機告訴記者,對于被打,領導也曾告訴他們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是可以采取正當防衛(wèi)的,可是什么情況叫正當防衛(wèi),如何防衛(wèi)都沒有明確說法。
公交司機翟師傅稱:“打你、踢你,你一直忍讓,繼續(xù)打你,當你感覺人身感覺受到威脅時,準備防衛(wèi),可能早就被打倒在地不能動彈了。”
根據2月20日公交車的車載監(jiān)控顯示,欒師傅在王某打了不到半分鐘后便癱坐在了前門處,有一分鐘多不能動彈。欒師傅稱,他被王某打了數拳后便蒙了,后來發(fā)生什么事情都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