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期間,人們外出旅游、探親增多,為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發(fā)生,邯鄲市交警支隊邯山大隊加大對農(nóng)村面包車的查處力度。10月3日,大隊八中隊、茶棚中隊各查處1起面包車超員違法行為。
當天早晨8時,邯山大隊八中隊民警在107國道與南環(huán)路交叉口北50米處,設置卡點,對面包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緝。當一輛冀DW91**的小型面包車通過時,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該車核載7人,實載8人,四個大人和四個孩子,超員1人。
無獨有偶,上午9:30,大隊茶棚中隊民警在邯大路茶棚中隊門口查到一輛車號牌為冀D1K3**的銀色面包車,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該車核載5人,實載7人,兩個大人和五個孩子,超載2人。后排座位四個小孩擠坐在一起,前排座位后又私自加裝了一個臨時座椅,一個大人帶著一個小孩坐在這個臨時座椅上。一旦車輛遇到突然情況緊急剎車,車上后排的大人和孩子都極易發(fā)生危險。
機動車核定載人數(shù)中的“人”是指廣義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的嬰兒、未成年兒童。因此,以普通5座小型汽車為例,車輛核定載人數(shù)為5人(含駕駛人),那該車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1人(包括嬰兒、兒童)都視為超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shù)”。超員是農(nóng)村家用面包車多發(fā)的一個交通違法行為,面包車空間大這一特點,給車輛駕駛人超員提供了便利條件。駕駛人為了節(jié)約一點成本、貪圖一時方便就忽視超員可能帶來的種種隱患,如:超員載客往往使乘車人不能在車輛設定的座位就座,一旦發(fā)生事故,容易引發(fā)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車內(nèi)乘員多了難免聊天,有的還會主動找駕駛人搭訕,容易分散駕駛人的注意力;超員載客會造成車輛過重,制動性能降低,制動距離延長……邯鄲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安全無小事,超員超載隱患大,請大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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