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白色小車未懸掛車牌
成功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7月28日23時30分許,邯鄲交警開發(fā)區(qū)大隊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小車突然橫跨半幅車道調轉車頭,快速逆向逃跑。對于小車反常行為,肯定自身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民警沒有打草驚蛇,駕車悄然尾隨其后,至富強路紫薇園南門。這時,民警才注意到原來小客車未懸掛牌照,怪不得的鋌而走險,逆行行駛。
駕駛人認為擺脫了民警,停車后大搖大擺向小區(qū)走去。“別動,跑不了。”駕駛人還沒有反應過來,已被跟蹤的民警控制。隨后,民警將其強制帶回卡點。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未飲酒。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對方稱未隨攜帶,隨著檢查的深入,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輛不僅沒有按照規(guī)定懸掛車輛號牌,而且在車內民警還發(fā)現(xiàn)了一沓臨時號牌。在民警的說服教育下,該駕駛人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最終,民警對駕駛員駕駛無牌車輛違法上路及違規(guī)持有大量臨時號牌作出處罰。
開車的最基本的是——
遵守交通法規(guī)!
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前提是什么?
是熟知交通法規(guī)!
該男子無牌,還不配合檢查!
你以為這樣
就可以逃避處罰嗎?
簡直太無知!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請記住
對法律的無視
對生命的漠視
對勸阻者的忽視
可能帶給你的是無法挽回的代價
(交通全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