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1日,受害人馮振力到光明分局刑偵大隊報稱:2016年夏天,本人在邯鄲市復興區(qū)嶺南路23號家屬院,李金星(男、63歲,自稱老軍醫(yī))診所針灸治療,聊天時談到自己的女兒在大名縣農村當教師,想調回邯鄲市內工作。老軍醫(yī)李金星自稱認識邯鄲市教委的人,可以花錢找關系把馮振力女兒調動到邯鄲市工作。馮振力信以為真,于是和兒子馮超峰一起,東拼西湊了四萬元錢交給李金星。 時間到了2016年11月底,李金星也沒有將馮振力女兒的工作調動辦好,馮振力多次催促李金星抓緊時間,盡快辦理,剛開始接電話,后來連續(xù)再撥打電話,李金星拒接,后來干脆電話關機,針灸門診已經關閉。這時馮振力才發(fā)現自己上當受騙了,于是老兩口來到公安機關報案。
光明分局接報后民警成立專班開展工作,盡快偵破此案,及時追繳受害人被詐騙的四萬元錢,最大限度減少受害人的損失。
該案發(fā)生在公安部、省公安廳、市公安局統(tǒng)一部署的為期三年的打擊“盜搶騙”犯罪專項行動期間,正值歲末年尾,春節(jié)來臨之際,而且受害人已60多歲,四萬元錢是老人多年買菜積攢下來的養(yǎng)老錢。全體參戰(zhàn)民警經過大量細致摸排,通過情報技術手段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金星的真實身份(犯罪嫌疑人李金星,男,現年63歲,邯鄲市復興區(qū)康莊鄉(xiāng)人)。常年不在戶籍所在地居住,而且針灸門診已退租,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陷入瓶頸。于是專案組及時將犯罪嫌疑人李金星列為上網追逃對象。經過一個多月工作,2017年1月13日將犯罪嫌疑人李金星被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金星對詐騙馮振力四萬元錢供認不諱。1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星被刑事拘留。
為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民警千方百計對犯罪嫌疑人李金星親屬開展規(guī)勸工作,在政策攻心面前,犯罪嫌疑人親屬終于退回了詐騙的四萬元錢。辦案單位及時向受害人馮振力給予返還, 于是就出現文章了開頭的一幕。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