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財兩空 ■本報記者 李月鋒
第1步:“嫁給你,我愿意”
第2步:開口要錢、要禮品
第3步:人不見面、電話不接,玩“失蹤”
四十掛零的單身漢忽然遇上“跟自己談婚論嫁”的知心愛人,心里一定美滋滋的。邯鄲市臨漳縣、館陶縣兩位中年農(nóng)民今年初遇這等好事,為了早日“夫妻雙雙把家還”,女友要啥給啥,提啥條件都答應,即使要天上的星星也敢搭梯子去摘,可以說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結果,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女方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斷交”或失聯(lián),而陷入“愛情陷阱”的大齡農(nóng)民花出去的“見面禮”全打了水漂。如今,受害的農(nóng)民正與警方聯(lián)系,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二十多天花了三萬元,
得到一句“愛咋的就咋的”
今年正月十五剛過,有個媒婆踏進臨漳縣臨漳鎮(zhèn)王明寨村46歲農(nóng)民王海(化名)的門檻,送來一個讓他幾夜沒合眼的喜訊。啥事?還用說,娶媳婦唄!
王海的家住在臨漳縣城附近,經(jīng)濟條件一般,他本人腿部有殘疾,這是“46歲還打光棍”的原因。猴年交好運,媳婦送上門,媒婆說:“東街有個女的叫王平(化名)帶著倆閨女,人家不嫌你的腿殘疾,只要你不嫌她孩子多,就愿意嫁給你。”遇上這么通情達理的女友,王海拿出攢了多年的積蓄,不惜一切代價要把王平娶到家。
王平是臨漳鎮(zhèn)東關村人,自稱“與前夫離婚了”。兩天后,王海打電話約王平吃飯,她和兩個女兒一起來了,“一家四口”在大中華飯店聚餐,見了第一面。
又過了兩天,王平主動來電稱“14歲的大女兒要去邢臺上地鐵學校,你得拿點學費”,王海表示:“你愿意跟著我,咱就是一家人,我給孩子拿學費是應該的。”第二天上午,王海和母女仨再次到“大中華”吃飯。飯后,他把10000元學費給了王平。
正月二十后的一個星期天,王平來電說“她和女兒在邢臺的姐姐家串親戚,天氣突然冷了,想給孩子買幾件衣服,身上只帶著100元,沒法買”。心有靈犀一點通,王平的話音一落,王海答應“馬上給你匯錢”。于是,他與朋友一起到了銀行,用自動柜員機往王平的銀行卡里轉(zhuǎn)了4000元。
有了上述兩次“資金鋪墊”,王海的艷遇很快轉(zhuǎn)入訂婚環(huán)節(jié)。正月廿五左右,王平提出“把婚事確定下來”,王海心想事成,自然求之不得。
按照臨漳縣的風俗,訂婚要給“見面禮”。于是,王平領著她的嫂子、王海帶著兩個朋友來到縣城一家金店,購買了金戒指、金項鏈、金手鏈等飾品,花了10150元。分手時,一心一意的王海還把身上剩下的2300元掏給了“媳婦”。
二月初的一天夜里,手機鈴響驚醒了王海的美夢,電話是“媳婦”王平打來的,她說:“明天女兒去邢臺上學,學費不夠,你準備點錢,再送女兒去邢臺。”第二天,王海拿著3000元到了王平嫂子家,王平要走錢后,改口稱“你去送女兒不方便,送來學費就中了。”
幾天后,意外的情況發(fā)生了。王海忽然聽說“王平嫁到成安縣了”,聯(lián)想到近幾天王平的“斷電、失聯(lián)”,他心急如焚,立即找到王平責問。王平說:“咱又沒結婚,我愿意嫁給誰就嫁給誰,你管不著。”問及二十多天花的錢財,王平倒打一耙,說:“你先說‘不愿意’的,一分錢不退,愛咋的就咋的,愿意上哪告上哪告。”
交友20多天,損失近3萬元,雞飛蛋打的結局擺在眼前。為了討回自己的損失,王海先后到臨漳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信訪局等機關尋求幫助,至今沒有結果。而“媳婦”王平遷居他處,電話停機,又找不到人,徹底失聯(lián)了。
買衣買酒又買煙,
一天花了五千三
與臨漳縣農(nóng)民王海相比,館陶縣魏僧寨鎮(zhèn)高雷寨村51歲的農(nóng)民張四新好像遇上了一個婚騙團伙。
正月底,明媚的陽光照進張四新那個普通的農(nóng)家小院。雖說沒有二層樓,紅磚瓦房倒也結實耐用,這是張四新攢了十幾年的錢蓋成的,目的是找個白頭偕老的伴兒。遲來的喜訊終于來了,當?shù)匾粋€媒婆(館陶籍)找上門來,稱“邱縣新馬頭鎮(zhèn)東關村有個49歲的婦女叫李秀(化名),一直單身,現(xiàn)在想找婆家,我看跟你挺般配”。“咱歲數(shù)這么大了,有啥挑剔的,能找個伴兒就行。”張四新沒打遮攔,馬上同意了。
二月初一,張四新依約來到邱縣中醫(yī)院門口,見到另外兩個媒婆(邱縣籍)。媒婆一人要了50元“跑腿費”,之后,叫來了李秀。一對新人相互看了看,問了問對方的情況,八九分鐘便完成了“相親”任務。
二月初三是李秀到高雷寨村“相家”的日子,在3個媒婆陪伴下,李秀邁進張四新的家門,東看看、西瞧瞧,問問這、聊聊那,結論是“家還行,人也中,我愿意”。當天上午,滿心歡喜的張四新在飯店訂了一桌,宴請媒婆,當然少不了他的意中人李秀。酒足飯飽,3個媒婆開口要東西,這個要酒,那個要煙,張四新只好從命,包括飯錢在內(nèi),花了600多元。
飯桌上商定:二月初五,張四新和李秀領結婚證。初五上午,還是邱縣中醫(yī)院門口,張四新與李秀、媒婆會面了。寒暄之后轉(zhuǎn)入正題,李秀卻變卦了,說“我叔叔在中醫(yī)院上班,領結婚證之前,先給叔叔說一聲,讓他知道這個事”,并提出“我得買兩身新衣裳,沾沾新氣,再給叔叔買點煙酒送過去”。女大成婚,告知親朋,合乎情理,張四新不得已跟著他們到了附近的煙酒店,花1000多元買了煙、酒;又一起去了服裝店,給李秀買了3000多元服裝。末了,李秀還要了600元零花錢。這天上午,張新共花了5300元。
買完東西,張四新想跟李秀一起去看望她的叔叔,被告知“他不認識你,你去了不方便”;又提出“到李秀家去看看,認認家門”,李秀也以“還沒有結婚,去了沒話說”為由而否決。對于李秀的表現(xiàn),張四新有了上當?shù)母杏X。接著,他說:“衣裳都買了,叔叔看望了,現(xiàn)在該去領結婚證了吧。”李秀改口說:“我沒帶身份證、戶口簿,辦不了結婚證。”張四新著急地說:“初三那天不是說好了嗎,你為啥不帶結婚手續(xù)?”李秀得寸進尺,說:“按照邱縣的風俗,結婚得給女方彩禮,再拿兩萬塊錢,不給錢誰跟你去領結婚證?”至此,張四新明白自己掉進了媒婆、李秀設計的“愛情陷阱”,失望地回到了家里。
此后五六天,心存一線希望的張四新想“和談”,多次撥打李秀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再后來,她的電話停機了。
從媒婆找上門到“結婚領證”,在不到7天的時間里,張四新開支了6300元。張四新說:“我種著4.4畝地,平時在蓋房班干零工,一年收入3000多塊錢。他們?nèi)挛宄_了我兩年的收入,我一定要往公安部門舉報這幫騙子!”
遺憾的是,張四新先后往邱縣公安局新馬頭鎮(zhèn)城區(qū)派出所跑了5趟,警察總是說“找不到人”,既不說立案,也不說“不立案”,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法。
無奈之下,張四新從另一渠道獲知李秀的基本信息:她是新馬頭鎮(zhèn)東關村人,并非單身,而是“一家三口”,有丈夫,也有一個女兒。與先前說的“單身”完全不同,騙子的嘴臉暴露無遺。
律師觀點:女方以相親、結婚
為名騙取財物應報警
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士朝認為,如今,大齡農(nóng)民擇偶難是個普遍現(xiàn)象。除了農(nóng)村男女比例失調(diào)這個主因以外,一些農(nóng)村女青年進城務工、經(jīng)濟獨立后,選擇留在城鎮(zhèn)的現(xiàn)狀也是農(nóng)村擇偶難的原因之一。因此,一些與擇偶、“找伴兒”有關的違法、犯罪現(xiàn)象呈愈演愈烈之勢:首先是經(jīng)常遇見的彩禮糾紛,應當通過訴訟途徑要求對方返還。其次,一些女性利用大齡農(nóng)民急于結婚的心理,以相親、結婚為名騙取財物,最后逃之夭夭,甚至“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種情形已不是簡單的彩禮糾紛或者婚姻糾紛,一定要及時報警。從上述“媳婦”們的客觀行為、事后態(tài)度來看,“相親”“結婚”只是一個假象,最終目的是索取、占有財物,有明顯的詐騙嫌疑。
在現(xiàn)實生活中,處在相親、熱戀中的受害人不可能、也不好意思讓索取財物者書寫收條等證據(jù),無形中造成維權難,更有甚者連不法行為人姓甚名誰都不掌握。所以,建議大齡農(nóng)民在相親時盡量選擇轉(zhuǎn)賬的形式支付現(xiàn)金,或者通過信得過的第三方給付,一旦產(chǎn)生經(jīng)濟糾紛,能夠以證人和轉(zhuǎn)賬憑證為證,不至于人財兩空。
上述兩位農(nóng)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需要注意的是報案不等于立案。報案后,公安機關將根據(jù)《公安部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等規(guī)定進行報案登記,并出具接報案回執(zhí)。在接報案件后,公安機關還需要進行受案立案審查,最長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在此期間,報案人應盡可能為公安機關提供一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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