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輛停放,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逞強好勝去拉扯被害人,致使其從臺階上跌倒下來,最終因腦出血死亡。近日,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郎松批準逮捕。
2015年9月25日,郎松和姐姐郎某等人開車來到位于邯山街勞動路交叉口東行大概50米處路南的“瘦吧”做減肥。由于附近沒有停車位,他們看到路南的一家門市關著門,就把車停到了門前。十幾分鐘后,有人打電話讓挪車,郎松和郎某就從“瘦吧”出來準備挪車。郎松上車后,發(fā)現(xiàn)郎某和門市老板郭某吵了起來,郎松就下車沖了過去,跳到臺階上,用右手抓住郭某,一把把郭某從三階臺階上拉倒在地,誰知郭某躺到地上就不動了。
急救車把郭某拉走后,郎松便離開現(xiàn)場。兩個月后,郭某因腦出血不治身亡,自知違法的郎松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李明軍侯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