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丹蘭尚街5月1日氫氣球爆炸傷人事件,引起大家的廣泛關注,時隔三日,傷者情況如何?事件又有怎樣的進展呢?5月3日我臺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追蹤報道。
記者來到市中心醫(yī)院,見到了一位在當天的事故中被氫氣球爆炸燒傷的患者。由于其他幾位在爆炸事故當天被送進中心醫(yī)院的傷者,傷勢過于嚴重,已被陸續(xù)轉至邯鋼醫(yī)院燒傷科的重癥監(jiān)護室進行后續(xù)治療。記者隨后來到邯鋼醫(yī)院,但院方并未接受記者的采訪。根據向邯鋼醫(yī)院運送傷者的工作人員透露,目前在5月1日新丹蘭尚街廣場氫氣球爆炸事故中,在邯鋼醫(yī)院接受治療的傷者并不止有7、8人。通過工作人員的透露,在此次氫氣球爆炸事件中受傷的市民遠遠不止7、8人,目前已經增至15人。
這么危險的東西是怎么就堂而皇之的放到公共場合了呢?在氫氣球的使用上是否合規(guī)呢?隨后,記者來到市行政服務大廳,找到負責活動報批的市城管局了解情況。市城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沒有報批,他們都不知道這個事兒……
據了解,活動方如需要進行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還需要到市氣象局進行審批以及備案工作。那么發(fā)生此次爆炸事故的氫氣球是否在氣象局進行過備案呢?市氣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沒有備案,工作人員說不可能給他們過審批,因為氫氣球根本就不允許使用,是易燃易爆的。據市氣象局的工作人員說,像這種大型的室外升放的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應嚴格按照相關流程進行報批以及備案工作,并且明確告訴記者,像氫氣球這樣的易燃易爆物是絕對無法經過審批出現在活動現場的,而是應該使用更加安全的氦氣球。
那為何新丹蘭尚街和活動公司仍要選擇這種不合規(guī)并且危險性如此之大的氫氣球來進行活動呢?看來,新丹蘭尚街占用公共場所舉行周年慶活動不僅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并且在活動現場使用價格遠低于氦氣球的氫氣球屬于違規(guī)操作,負責活動執(zhí)行的一真廣告公司責無旁貸。然而,當記者來到一真廣告公司了解情況的時候,整個公司的大門緊閉并且無人回應。
那么,氫氣球爆炸事件發(fā)生之后,是否如新丹蘭尚街活動部的負責人所說,由于商場將活動的落地執(zhí)行交于一真廣告公司,所以此次事件的責任均由一真廣告公司單方面負責呢?記者針對此問題進行了相關的咨詢。律師朱海強說,如果新丹蘭尚街和一真公司之間以雇傭關系進行周年慶典活動的話,那么責任方即為雇主本身。如果商場與廣告公司之間只是承攬合同關系,商場以訂做人的身份對承攬方進行指示的過程中需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
這次的氫氣球爆炸事件當中,負責承攬新丹蘭尚街慶典活動的一真廣告公司不僅未針對活動進行相關審批,并且私自使用不合規(guī)并且極危險的氫氣球。根據律師所說,目前新丹蘭尚街對于此次事件是否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還有未可知,如果在明知違規(guī)操作的前提下,依然指示一真廣告公司去進行這樣的操作,想必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吧。(來源:直播邯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