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大名縣的吳先生向縣工商局大名府分局申訴舉報稱,7月5日他的弟弟在大名縣大名府路某手機銷售門市購買一部手機,價值1020元。近日下午,裝在褲子口袋內的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將其弟弟腿部炸傷。雖然傷口不是特別嚴重,但兩次找經銷商協(xié)商要求賠償損失,都協(xié)商無果,并在該門市與經銷商發(fā)生爭執(zhí)。工商執(zhí)法人員趕到現場后,迅速調取了消費者購物小票、爆炸手機等相關證據,詳細核實了消費糾紛發(fā)生過程,依法進行調解。經銷商全額退付手機購置款1020元,并賠償消費者980元,共計2000元。
小常識
工商人員就如何正確購買和使用手機電池提醒:
1、切忌購買山寨劣質的手機電池或手機充電器,假冒殘次的鋰電池是引發(fā)多起鋰電池爆炸的重要原因。
2、使用中,不要過長時間和在不易散熱的地方以及打雷閃電時充電,鋰電池在特殊溫度、濕度及接觸不良等條件下可能瞬間放電而產生大量電流,引發(fā)自燃或爆炸。充電時盡量不要打電話。
3、不要長時間通話和躲在被子里充電玩手機。手機放在口袋中時,要將帶屏幕的一面朝向自己,就算爆炸碎片也是向外彈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