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再打回去?
33歲男子常某就是這么干的
他將初中老師攔在路上扇耳光
自稱因當年家里沒錢沒權(quán)被老師欺負
16日,一則題為“畢業(yè)后,他用耳光報答當年的老師”的視頻在網(wǎng)上熱傳。網(wǎng)傳視頻及所配字幕顯示,事發(fā)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畢業(yè)于欒川縣實驗中學的男子常某,將車停在路邊,待當年的老師騎電動車經(jīng)過時將其攔住,讓同伴在車旁持手機拍攝,然后自己一邊扇老師嘴巴一邊罵——
“你還記不記得我?以前咋削我你還記得不記得?知道不知道?過去十幾年了!”
“以前你咋當?shù)睦蠋?”
被打后,老師沒有還手,僅是嘴里喏喏地說“對不起”。
16日晚,疑似打人男子常某在網(wǎng)上“解釋”毆打老師的原因。稱其今年33歲,打老師時既沒喝酒也沒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13歲(1998年)在欒川縣實驗中學讀書時,因家里沒錢沒權(quán),被該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并踹頭,對他的心靈造成了一輩子的傷害。
對此情況,記者18日致電欒川縣教育局求證,該局表示此事正在調(diào)查,具體情況“問學校”。隨后,記者從欒川實驗中學學生處主任獲得證實,男子打老師就是“出于報復心理”,被打老師并無大礙。該主任透露,事發(fā)時間是今年夏天“7月底8月初”,最近因為視頻在網(wǎng)上廣泛傳播才引發(fā)官方關注,其目前正在派出所處理此事。
目前,被打教師也已作出回應:由于打人者是自己的學生,他覺得不光彩,因此并未報警。
此事經(jīng)媒體報道后,一些網(wǎng)友留言為打人者叫好。澎湃新聞發(fā)表評論指出:希望點贊者別再助長暴力。
20年后攔路扇老師耳光
點贊者別再助長暴力了
對于常某“解釋”的打人動機,一部分網(wǎng)友表示不能接受,認為必須嚴肅依法懲處,但也有很多網(wǎng)友覺得,如果事實屬實,雖然打人在理性上有欠考慮,但從情感上可以理解,甚至有人表示支持,“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打得好”。
老師打?qū)W生、踐踏學生尊嚴,當然有錯。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人會逐漸心智成熟,多數(shù)人選擇遺忘,或在心里與老師達成和解。很少有人會如常某這般“20年前被欺負,20年后再打回去”。
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不應出現(xiàn)這種行為。暴打老師,只能算是低劣的泄憤。正確的“君子報仇”應該是,通過自身奮斗,成為更好的自己。真要維權(quán),也應該是通過教育主管部門、校方,或者大方地去找老師,讓老師明白當年行為對自己造成的傷害,要求賠禮道歉。不是說這些辦法一定有效,而是說對于成年人來說,總會找到一個比拳腳相加更值得嘗試的辦法。
一個法治社會,也不允許這樣的暴力行為。常某固然要為自身的極端行為承擔責任,那些在網(wǎng)上動輒高調(diào)點贊吶喊的人,也應該反思自己的言語。其實,在生活中,這些人很少會效仿常某,因為他們清楚做了出格的事要承擔什么后果。但他們在網(wǎng)上無節(jié)制地挑撥、鼓動,不利于社會公共話題的理性探討,也加劇了崇尚暴力的氛圍,不能不察。
在師生關系、教師懲戒權(quán)成為社會熱門話題的當下,對于常某這樣疑似曾經(jīng)的“體罰受害者”,也應當引起關注。值得學校與社會嘗試的是,建立一個合法合規(guī)又易操作的維權(quán)路徑,讓他們能合理維權(quán),這不僅是為了保護教師,也是為了保護這些當事人,預防惡性事件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