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三年碰瓷300余起獲刑9個月“鐘愛”碰瓷公交車和出租車 最多一天早中晚撞3次
男子王某專挑選并線車“碰瓷”,在3年時間里瘋狂制造了300余起交通事故,最多的時候一天早中晚連撞3次,他還會特意找公交車和出租車去撞。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法院最終認定王某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挑并線車“碰瓷”生財
男子王某專挑選并線車“碰瓷”,在3年時間里瘋狂制造了300余起交通事故,最多的時候一天早中晚連撞3次,他還會特意找公交車和出租車去撞。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法院最終認定王某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挑并線車“碰瓷”生財
2013年王某駕駛自己的車輛在中關村直行時被另一輛并線汽車剮蹭,王某使用對方給付的賠償款修理好自己的車后仍有一些剩余,突然覺得這是一條生財之道,于是開始有意識地“碰瓷”。
王某“碰瓷”的方法十分簡單。他在馬路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只要發(fā)現前側或后側有車并線,就會突然加速或者踩剎車,不給對方車位并線,并造成自己不經意被對方撞上車頭或車尾的假象。對方下車后,王某會立即強勢地聲稱是對方全責并要求賠償。
如果對方不承認,王某甚至會主動報警,而民警趕到后一般會初步認定是并線方全責,并詢問雙方是否同意協商解決。此時對方往往擔心不私了不僅會被判全責還會被民警罰款,走保險又會耽誤自己來年繳納保險的費用,深諳對方心理的王某會立刻說既然損失都不大,就賠償三五百的趕緊息事寧人。
專找公交出租車碰瓷
考慮到金額不大,對方一般都會當場給王某“賠償”。而得到賠償的王某也不急于修車,而是再碰幾次之后,攢在一起到路邊的小修理廠修,一次僅需一二百元。
如果對方堅持要去保險公司,王某則會留下電話后與對方徹底失聯,并帶著車上的“傷疤”去找下一輛不走保險的車。
在碰瓷對象的選擇上,王某鐘愛公交車和出租車。一次王某撞上了一輛公交車,公交司機說公交車沒有保險,公司知道發(fā)生事故會對司機的績效和獎金產生影響,一般私了。此后,王某準備給車大修時都會找公交車去撞,平均每輛公交司機都會給3000至4000元。王某的父親就是一名出租車司機,他告訴王某出租車雖有保險,但是公司仍然會對司機罰款,所以出租車司機也愿意私了。
三年碰瓷300起 被判9個月
2017年1月11日,當王某在本市海淀區(qū)海軍大院南門輔路故技重演時,被接警趕到的民警識破伎倆。據北京市交管局的報警記錄顯示,近三年來該車共發(fā)生300余起交通事故,有時甚至會出現一天之中早中晚連撞三次的情況。但在司法機關的審查過程中,僅有20名被害人愿意配合取證。
辦案檢察官表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即所謂的“并線讓直行”規(guī)則。
交通事故成立的前提,是駕車雙方都本不愿發(fā)生交通事故而過失造成了事故,本案中,王某的行為是一種故意犯罪的行為。海淀區(qū)檢察院就王某涉嫌敲詐勒索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訴,考慮到王某到案后能夠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并且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法院最終認定王某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通訊員/姚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