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年富力強的小伙子,專挑晚上獨自歸家的行人“策劃”碰瓷,如若“計謀”失敗,便直接動手打人硬搶。
日前,澎湃新聞(www.thepeper.cn)記者從上海嘉定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經(jīng)由檢察院起訴,法院以涉嫌搶劫罪判處犯罪嫌疑人陳成、王阿兵、胡大亮三人,3年零9個月至6年零3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
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三人中,年齡最大的29歲,最小的只有23歲,這三個年輕人在犯案時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并構成了重罪。
據(jù)檢察院介紹,2016年8月22日晚上10點多,董遠騎著他的“小電驢”往家趕,在經(jīng)過一個路口時,董遠發(fā)現(xiàn)在他前方不遠處的非機動車道內出現(xiàn)三個年輕男子,其中一人騎在一輛無牌的摩托車上,另外兩人分別站立在兩側。此時夜深人靜,路上已看不到其他行人,對方三人顯然也注意到了董遠。
就在董遠接近對方的時候,那名騎在摩托車上的男子忽然發(fā)動車子,直直地朝董遠沖過來。董遠一驚,還好他反應迅速,敏捷地躲了過去。不過還沒等他喘口氣,另外兩個男子忽然伸手意圖把他從車上拽下來,但也被他奮力甩開了。
面對這個情況,董遠不由地有點害怕,他加快車速一路向西駛去。讓他沒想到的是,對方三人竟合乘那輛摩托車對他緊追不舍。
董遠最終還是被追上并被對方用摩托車攔截了下來,對方三人下車將董遠圍住,董遠的雙手被其中兩人牢牢抓住,剩下一人不由分說揮拳朝董遠臉上打了十幾下,然后將董遠帶到旁邊的綠化帶里,惡狠狠地開口要錢。
董遠不依,對方直接從董遠口袋里將錢包拿出來,拿走僅有的450元現(xiàn)金。事后,犯案的這三名青年將這450元平分了。
事后不到兩周,“經(jīng)濟壓力大”的三人又一次故技重施。
這次三人可謂熟門熟路。在一個弄堂口,他們與蔡翔發(fā)生了“碰撞”,陳成的腿也在此過程中碰上了蔡翔的電動車,于是,他便“順勢”坐在路邊,王阿兵立刻上前質問。
還沒弄清狀況的蔡翔拿出100元想作為補償。陳成等人沒同意,而是提出想讓蔡翔陪同看醫(yī)生,蔡翔答應了。蔡翔騎著電瓶車跟著他們往所謂的“私人醫(yī)生”處駛去。
漸漸地,路越走越偏,蔡翔意識到不對勁,終于在行駛到一條沒有路燈的路上時,他提出還是報警,希望讓警察來處理。
陳成三人不同意,將蔡翔從電瓶車上拖拽下來,一陣拳打腳踢。在此期間,蔡翔拿出手機想報警,也被陳成等人暴力制止。最后,陳成三人騎著蔡翔的電瓶車揚長而去,蔡翔求救路人報警。
很快,陳成就落網(wǎng)了,王阿兵、胡大亮聽到風聲后,到派出所自首,還將那輛沒來得及賣掉的電瓶車也一并帶來了。
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是老鄉(xiāng),一同在上海務工。因年紀相仿,時不時聚在一起吃飯閑聊。在一次聚餐中,不知是誰感嘆了一聲,現(xiàn)在活不好做、錢不好掙,引得其他人連連附和。酒足飯飽的同時,他們也想到一條掙錢的“路子”——碰瓷。
在供述中,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三人中,年齡最大的29歲,最小的只有23歲。這三個年輕人在犯案時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并構成了重罪。其中,陳成在到案后甚至還不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搶劫罪。
澎湃新聞記者從嘉定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三人提起公訴。經(jīng)法院審理,三人分別被判處3年零9個月至6年零3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