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是梅江區(qū)各小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xù)的時間,家住梅江區(qū)西郊的劉先生很想讓剛滿入學年齡的兒子,在離家近一點的學校入學。
可是,因為戶籍問題,劉先生遇到了一些麻煩事。
劉先生說:
因為自己的戶籍不在梅江區(qū),所以必須按照算積分的方式,才能更好地選擇學校??墒?,當他看到《梅江區(qū)外來務工就業(yè)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申請表》(試行)的最后一條規(guī)則寫著:“要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無犯罪記錄”時,劉先生表示,這如果有污點,提供之后不是對小孩很不利?
雖然嘴上這么說,但為了讓自己的小孩能就近就讀,劉先生還是來到了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書。
雖然嘴上這么說,但為了讓自己的小孩能就近就讀,劉先生還是來到了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書。
可去到派出所,
劉先生的要求顯然也讓民警覺得有些“荒唐”!
民警告訴劉先生,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當中,已經(jīng)包含了對個人不予出具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民警告訴劉先生,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當中,已經(jīng)包含了對個人不予出具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但是礙于群眾的訴求,派出所的民警還是無奈地給劉先生開出了證明。
不過,對于該《申請表》提出的這種要求,民警在開出的證明中提了個疑問。
在派出所開具的證明書的中間打了括號,里面寫著:“請問教育部門,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有關嗎?難道小孩的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剝奪小孩讀書權利嗎?”
看到這里
小編心里默默地為警察蜀黍*
相信大伙跟小編一樣疑惑!
公安機關已明確不再向個人開具犯罪記錄證明。
那這份《梅江區(qū)外來務工就業(yè)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申請表》上,為何還會提到要家長們出示“無犯罪記錄證明書”呢?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來到了梅江區(qū)教育局。
教育股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申請表》已經(jīng)實施了五年,不管“積分”多或少,犯罪記錄怎么樣,都不會影響孩子的就讀,都是可以找到學位的。
只不過有些學校的學位比較緊張,有些學校的學位比較寬松,希望家長能夠選擇學位比較寬松的學校就讀。
對于劉先生反映的問題,工作人員稱,教育部門也曾經(jīng)進行討論,如果有更改,會及時向社會公告。
此前,其他地區(qū)也出現(xiàn)過一些單位索要證明而遭派出所“怒懟”的事,希望懟過之后,這些需要出具“無關證明”的規(guī)定,能盡快重新修訂。
不知道大伙對于這種需要開具“奇葩證明”的事,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