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遭毆打后殺父獲刑6年
因為懷疑父親有外遇,17歲的小印(化名)與父親發(fā)生爭執(zhí),在遭到父親毆打后,進行反抗將父親殺死。蘇州市虎丘區(qū)法院近日審結(jié)該案,小印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15日,虎丘法院對外披露了這起案件。
通訊員 少萱 壽曉婷 現(xiàn)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何潔
小印出生在陜西一個并不富裕的家庭,父母在他3歲時就外出打工,小印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小印渴望家庭關(guān)愛,性格變得內(nèi)向,他不喜歡上學。在他讀初中時,媽媽回老家陪小印。那段時間,小印特別依賴媽媽,但他還是記掛爸爸,常打電話要爸爸回家。上了高中,小印對學習越來越?jīng)]興趣,高二那年,他到蘇州找到爸爸,提出打工賺錢,父母同意了。
為了學習和打工的事情,小印和父親沒少鬧過意見,因為從小缺乏溝通交流,父親幾次在情急之下,直接用拳腳解決問題。小印希望得到的父愛,被一次次的毆打磨滅。
小印發(fā)現(xiàn)父親有外遇,為此他與父親發(fā)生激烈爭吵,小印想到這么多年一直不被父親關(guān)心,聯(lián)想到父親的外遇,他開始對父親產(chǎn)生厭惡感。在他來蘇州的第4個月,因為自己辭職的事他與父親再次發(fā)生矛盾,父親和往常一樣爭吵后對他動了手,小印用榔頭對父親進行反抗。他用榔頭擊打、美工刀劃頸部等手段將父親殺死。
父親死后,小印將尸體藏于衣柜離開了家。在陪母親和叔叔找父親時,他主動報了警。
虎丘法院邀請心理咨詢師作為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審理。心理輔導師認為小印在不斷地喪失被愛、被尊重及價值感后心理失衡,人格較為偏執(zhí)。
法院認為小印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其系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后自首,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又鑒于本案系家庭內(nèi)部矛盾、親情糾葛引起,被告人在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真誠悔過,并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一定程度上彌合了受到傷害的家庭關(guān)系以及社會關(guān)系,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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