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生完孩子,與新生兒相關的推銷電話就蜂擁而至,這讓不少人不勝其擾,而這些騷擾電話背后卻隱藏著利益鏈條。2月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對一起販賣新生兒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對參與竊取、出售、收買的韓某、張某、范某等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兩年三個月不等,罰金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據悉,現年41歲的韓某原是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現年50歲的張某原是上海市黃浦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兩人平時是上下級關系。
據韓某交代,2014年初,張某向韓某詢問是否能獲取新生兒數據,張某稱有朋友經營嬰幼兒保健品企業(yè),需新生嬰兒信息用于營銷。張某許諾韓某,事后將給予好處費。
2014年初至2016年7月期間,韓某在利益驅動下,利用其工作便利,進入他人賬戶竊取上海市疾控中心每月更新的全市新生嬰兒信息,每半個月向張某的個人郵箱發(fā)送約5000條信息。張某獲取信息后,就轉賣給專做嬰幼兒保健品生意的范某。直至案發(fā),韓某、張某、范某非法獲取新生嬰兒信息共計20余萬條。
此后,這些信息被多次倒賣,范某將這些新生嬰兒信息又出售給同行李某。李某繼而將信息提供給了黃某、王某,并從中獲利。
王某將新生嬰兒信息存儲在公司電腦內,后被吳某竊取7萬余條。此后,吳某還通過微信、QQ等方式向從事“學前”教育工作的龔某購買新生嬰兒信息8000余條。
2016年7月12日,韓某、張某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2016年12月2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浦東新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韓某、張某、范某等8人違反國家規(guī)定,分別竊取、出售、收買等方式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