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天向騙子打款人民幣1至2萬元,這樣的案子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1月11日,新疆兵團第四師霍城墾區(qū)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馬磊向記者介紹案情時說。
1月3日,被詐騙79萬元人民幣的王女士向當地公安部門報警稱,她曾多次接到冒充公、檢、法單位工作人員的電話,以其涉嫌販毒、洗錢,需要打款才能將案件辦結為由。
2016年10月29日,王女士接到自稱是伊寧市公安局“張警官”的電話,稱王女士涉嫌販毒、洗錢,她的一張銀行卡牽涉案中,請她去伊寧市公安局協(xié)助調查。王女士因未辦理過該銀行的銀行卡,遂表示懷疑。
“警官”為打消王女士疑慮,稱已將電話轉至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隨后,歸屬地為烏魯木齊的一手機號碼撥通了王女士的手機。該“警官”以案情重大為由,請王女士去當地協(xié)助調查。
該“警官”還通過QQ郵件將《逮捕證》等偽造的法律文書掃描件發(fā)給王女士。此時,王女士有些害怕,但仍半信半疑。
當日下午,一名自稱武漢市檢察院“雷檢察官”的男子聯(lián)系王女士,稱案件已經移送到該檢察機關。“雷檢察官”說,經過調查,王女士把銀行的卡賣給了一個叫李某的人,李某涉嫌販毒、洗錢。
王女士極力為自己辯護,但“雷檢察官”稱,要證明清白只一個辦法,就是將錢打入指定帳戶,金額越大,越可證明自己有經濟能力無需犯罪。
此后,“雷檢察官”以案子需保密為由,讓王女士新辦手機號碼與其單線聯(lián)系。2016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王女士根據“雷檢察官”安排,向24個不同卡號打款共計790000元。
2016年12月26日,一名“法官”讓王女士于1月3日到武漢開庭,如不能按時到庭,就要再打款10萬元。
此時的王女士已無錢可借,因她“秘密”四處借錢的消息傳到了其丈夫耳中。在丈夫的說服下,他才發(fā)現自己受騙,趕緊向公安機關報警。
辦案民警馬磊告訴記者,如果王女士還未打款時,選擇和親朋好友商量,或向當地公安機關咨詢,是可以發(fā)現這是一個騙局。
“如果已打款,應立即報警,公安機關通過電信詐騙案件偵辦平臺,快速凍結涉案帳戶,可最大程度減少受害人的經濟損失。”馬磊說。
目前,該局已通過該平臺進行了接警止付,凍結了涉案的相關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