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打通出借人“湯利”電話,對方表示李燕實借款為4000元,還款一直未清,自己曾發(fā)過“裸照”威脅。
12月5日,該女生已向其高校所屬派出所報案。北京市順義區(qū)某鎮(zhèn)派出所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此事。
今借到平臺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此前也有借款人曾遇到此事,借款人遇到此事可通過平臺進行舉報。
借款人:網絡“補借條”,還款被“逾期”
據李燕介紹,11月下旬其因闌尾炎手術向“湯利”借款2000元。“我之前做過一些借款平臺的校園代理,可能信息泄露了,及時雨金融湯利通過QQ號找到我,”李燕表示,“湯利”向其表示,可以在“今借到”平臺通過“補借條”形式向其放款。
李燕表示,按照“湯利”要求,其在“今借到”平臺打了一張借條。“補借條”的形式是出借人線下發(fā)放貸款,還款則有線下和線上兩種形式,“湯利”則要求其線下微信或者支付寶還款。李燕向記者表示,其在11月23日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向對方轉賬2000元。“但是他一直沒有處理,我找他多次要他處理,他一直推脫不著急,”李燕說,“湯利”一直未給其消除還款狀態(tài)從而導致逾期。
記者在李燕發(fā)來的借條信息看到,其應還金額為0元,借款日期為11月20日,還款日期為11月23日,逾期時間為11天。李燕稱,平臺顯示還款逾期后,對方開始以“逾期”的名義向其索要4000元。“按照協(xié)議,逾期的話不退協(xié)議押金2000元,加上本金2000元,所以他經常以‘4000元逾期費’的名義向我要錢,”李燕說,“湯利”常以合成“裸照”形式威脅她。因為害怕,其按照對方要求先后四次匯過去2900元。
在逾期的十多天中,李燕表示不斷被“湯利”騷擾。12月4日,李燕發(fā)現(xiàn)其個人信息被披露到學校貼吧。次日,李燕向北京市順義區(qū)某鎮(zhèn)派出所報警,后發(fā)現(xiàn)學校貼吧中的帖子已被刪除。
順義分局某鎮(zhèn)派出所向記者證實了李燕報警一事,表示案件比較復雜,正在審理中,其他不便透露。
出借人:還款金額未清,曾用“裸照”威脅
昨日,記者根據李燕發(fā)來的平臺借款協(xié)議,聯(lián)系到了“湯利”本人。不過“湯利”表示,李燕跟他實借款為4000元,不是其所稱的2000元,并且在“今借到”補借條行為是李燕先提出。“湯利”稱目前李燕還款已經逾期,雙方協(xié)議的“逾期費”是900元,李燕總共需向其還款4900元。
“湯利”還稱目前李燕只還了2900元,因為還款不全,所以沒有消除李燕在“今借到”平臺的欠款狀態(tài)。目前李燕還欠他2000元,不過他只希望能要回剩下的本金1100元,自己確實有發(fā)“裸照”威脅過李燕,校園發(fā)帖則是催收團隊所為。
記者隨后查閱李燕發(fā)來的雙方在“今借到”簽訂的借款協(xié)議,借款金額確實顯示為4000元。記者就借款數額再次撥打了李燕電話,李燕則表示對方在說謊,自己只借了2000元,另外2000元則是雙方的協(xié)議“押金”,如逾期不還,則借款方將收回2000元本金,加上事先并不存在的協(xié)議“押金”。
平臺:已有線下交易風險提示
昨日,記者通過查詢找到“今借到”平臺的相關信息。
“今借到”官網顯示,其為國內首家網絡借條管理平臺,運營主體為北京小馬創(chuàng)業(y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今借到”官方微信公號顯示,平臺有求借款、補借條、查信用、放貸款四大業(yè)務內容。其中“補借條”頁面顯示,補借條中有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年化利率借款用途、對方姓名(出借人)。
記者撥通了“今借到”的客服人員電話咨詢“補借條”一事,對方表示,“補借條”主要是針對熟人朋友之間的貸款,不手寫借條,在“今借到”平臺補一張電子借條,在進入“補借條”頁面前、“補借條”頁面下方均有風險提示。
對于此次女生遭遇“裸照”威脅一事,“今借到”負責人就此事回復記者表示,借款人遇到此事時可通過平臺進行舉報。“我們平臺會對借款人、放款日的信息進行審理,有一套信用體系,”該負責人表示,補欠條的借款方式并不建議陌生人之間使用,這些建議在平臺上均有提示。
該負責人還表示,此前,今借到平臺出現(xiàn)過出借人詐騙的事情,今借到平臺將借條視為無效,并拉黑了出借人。而對于借款人逾期等情況,今借到平臺會通過微信提醒,但不會采取其他行動處理。
觀點
“補借條”模式容易被詐騙團伙利用
“補借條”模式到底是怎樣的性質,又有何利弊?對此,網貸之家CEO石鵬峰表示,“補借條”的模式本意是好的,目的是將生活中不規(guī)范的借貸合同關系(口頭或一個簡單的紙質借條)正規(guī)化、電子化,但是也容易遭到詐騙團伙的各種利用。
那么,如何規(guī)避“補借條”的風險?
石鵬峰建議,首先,堅持通過借條平臺官方指定的方式進行還款操作。其次,對于補借條的操作一定要謹慎,一定要確認錢的確已經到賬才能操作補借條。最后,如果真的存在通過其他形式的還款,也一定要留存相應的還款證據,并在發(fā)生糾紛時及時向借條平臺提供相關已還款的證據。
石鵬峰表示,平臺作為第三方,如果對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收費,相應承擔多一些,如果不收費,承擔責任少一些。其還建議,對于發(fā)生相關詐騙糾紛的案例要加強重視,設立專門的維權和申訴渠道。
相關案例
市民在支付寶“打借條”被騙
在網上通過打借條被詐騙,李燕并非孤例。據媒體報道,去年12月杭州市民小董(化名)因年底需要用錢,在網上尋求借款途徑。小董在貼吧里看到一個帖子,對方通過支付寶平臺一對一借款。
考慮到現(xiàn)在支付寶為實名制,小董加了對方支付寶好友并請求對方借錢。對方答應借款,但要求小董先付1500元利息作為還款能力證明,而這1500元,小董須以“打借條”的方式打給對方。但打了借條后,對方遲遲沒有轉賬。對方回復稱,還需要再打1500元給財務做賬。小董猜測自己可能被騙了,因害怕金額太低報警不能立案,又向對方打了1500元。但打完錢后,小董發(fā)現(xiàn)對方把自己拉黑了,無論怎么發(fā)消息都發(fā)送不出去,對方答應借給的一萬元也并沒有轉賬到位。
據悉,今年的4月2日支付寶暫停了整個借條功能,至今仍未恢復。
提醒
新政之后警惕“打借條”
對于網絡借貸“打借條”,網貸之家CEO石鵬峰擔心,隨著“24小時的轉賬撤回”的落地,有詐騙分子或利用“補借條”功能實施詐騙。
據悉,12月1日個人銀行賬戶管理新規(guī)正式執(zhí)行之后,增加了一個24小時的轉賬撤回功能。“如果結合補借條功能,詐騙團伙可以先把借款轉賬給你,讓你補借條,然后在24小時之內撤銷轉賬。”石鵬峰提醒,也有騙子利用這一規(guī)則行騙,金融消費者要提高風險意識。
采寫/新京報記者 侯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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