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想年輕姑娘用的手機一定比我的好。我的那個手機該換了。只要我路過她身邊時一伸手,她的手機就是我的了。”
有這個荒唐想法的是杭州本地人方大伯(化名)。10月16日上午,他搶奪了一女子裝有手機等物的塑料袋;10月17日上午,他在家人陪同下走進杭州大江東公安分局義蓬派出所投案自首。
來杭打工女子遭“飛車搶奪”
10月16日上午9點多,來杭打工的劉女士(化名)騎自行車到銀行給在老家的兒子匯生活費。她把裝著現(xiàn)金、手機的塑料袋放在自行車車兜里。
劉女士在途徑杭州義蓬街道杏花村時,突然從后方超上一輛電動車。只見騎電動車的男子一伸手就把劉女士的塑料袋給奪走了。
劉女士馬上追,但是對方騎電動車,速度比較快,還是沒能追上。劉女士報了警。
義蓬派出所民警王涵奇在接警后立即帶隊展開了調(diào)查。當晚八點左右,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為家住附近地區(qū)的方大伯。
走訪中民警發(fā)現(xiàn),周圍人對方大伯的評價比較高。說他為人踏實本分,沒什么不良嗜好,更沒有什么前科。而據(jù)方大伯的家人反映,方大伯在上午10點多回來后就又出去了,再也沒回來過。
方大伯選擇投案自首
第二天一早,嫌疑人方大伯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了義蓬派出所。
“我一晚上都沒睡,知道你們在抓我。躲來躲去挺痛苦的,想想還是來自首吧……”一臉憔悴的方大伯跟民警王涵奇說。
同時,方大伯把前一天搶走的那個塑料袋包括里面的東西,一件不少地交到了王涵奇手上。
當王涵奇問起,在大家眼里那么老實本分的人,家庭條件也不差,怎么想著去“飛車搶奪”了。方大伯的回答,則讓大家有點懵。
談起動機他稱想換個好手機
那天上午,方大伯剛好休息,準備去河莊一位朋友家玩。經(jīng)過杏花村時,看到前面騎車女子的車兜里放著一個塑料袋,隱隱的還能看到有只手機。
“她這么年輕,用的手機一定比我的好。我那個手機該換了。只要我路過她身邊時一伸手,她的手機就是我的了。”方大伯不僅這么想,還付諸于行動。
東西盡管是搶到了,但方大伯心里卻越來越不安穩(wěn)。出去遇到穿著警服的,看起來都像是來抓自己的。想回家,看到家附近也有民警在走訪。一夜躲藏后,方大伯決定到義蓬派出所投案自首。
據(jù)悉,方大伯所搶奪的塑料袋里,有一部手機、一個錢包,錢包內(nèi)有460元現(xiàn)金和身份證等物,總價值約1500元。目前,方大伯已經(jīng)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廣大群眾,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醒目的位置,出行要隨時留意周邊情況,注意身邊是否有人尾隨。當發(fā)生危險時,要第一時間聯(lián)系公安部門。另一方面當面對誘惑時,希望能夠時刻保持頭腦清醒,不要一時糊涂,做出讓自己后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