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國慶假期,一條標題為“國慶馬路殺手 司機高速急停逆行險致后車追尾”的視頻微博刷爆網絡。視頻顯示,在湖北荊宜高速上,一輛紅色小轎車由于錯過服務區(qū)路口,突然在超車道上停車,致使緊跟其后的幾輛車紛紛避讓,險些發(fā)生交通事故。更出人意料的是,隨后紅色小轎車副駕駛乘客下車攔后車,將紅車橫向引導逆行進入已駛過的服務區(qū)。事發(fā)后,按照相關規(guī)定,湖北高速交警對涉事車主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以及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兩項違法行為合并處罰,共記18分、罰款400元。有網友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了,對于這種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有必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條款,甚至應該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對此你怎么看?對于高速公路嚴重違法行為,你覺得扣分和罰款夠不夠?
調查結果:
有大約七成的網友認為,高速路段突然停車,其巨大的安全隱患,相應的處罰太輕,可納入刑罰處罰范圍。
陳氏獵人:像這種危險駕駛……應該入刑的!對于大部分司機來說,罰款是長不了記性的。
離島之鮫:不夠,罰的太輕。應該加大懲罰力度,如果以前也有類似記錄,則建議應吊銷駕照,5年內不允許重新考來。
也有近三成的網友表示,這則案例涉及的危險駕駛,也與高速公路服務區(qū)設置、還有駕考不嚴有關,不能一罰了之。
北京好陽光:我認為,此行為罰是必須的。但高速公路旁的服務區(qū)設置又是否合理?比如車上有人“路急”,一個服務區(qū)后下一個久久不到,錯過這個村就無法解決了。
一條大河波浪寬:應該倒查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司機,曾經的駕校、教練、駕考機構和考官,強化他們的標準和責任意識。查一查培訓和考試過程中,學員交通法規(guī)學得精不精,遵章守紀觀念強不強,有沒有營私舞弊現象,等等。從源頭上,減少“馬路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