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被冒名上大學的羅彩霞曾轟動全國,如今,沈丘縣33歲的王娜娜說也遭遇同樣命運。王娜娜生于沈丘縣新安集鎮(zhèn)新西行政村。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以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結婚生子。2015年,她發(fā)現(xiàn)自己當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但被人頂替讀了。找到頂替者后,對方愿付錢和解,但被王娜娜拒絕。
·第一篇章·
我的大學 被別人冒名頂替上了
口述:王娜娜 文字整理:東方今報記者 董小博
我做夢也沒想到,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人,用我的身份證號,上了我考上的大學,一直以一個教師的身份,在同一個省份生活著。
其實我早該發(fā)現(xiàn)的。
2014年,申請小額貸款,但同等條件的申請人中,僅有我沒有被批準。
為啥被拒?我沒在意。2015年5月,我申請交通銀行大額信用卡,再次被拒。一直合作的銀行工作人員告訴我,被拒原因是“個人信息不實”,銀行在審查時查出我是大專學歷,而我的資料上填的卻是高中。銀行工作人員說我是不是忘了曾上過大專。
我蒙了,自己的資料怎能忘記?
小時家窮,父母讓三個弟弟妹妹輟學供我上學。為了學費,母親還跑到鄭州賣菜,日夜辛苦。
2002年我在沈丘三高參加高考,因家里地方偏遠,10月份才得知沒考上,又選在沈丘二高復讀。
2003年,高考估分后就杳無音信,我至今還記得遲遲等不到錄取通知書的心痛,和面對父母、弟弟妹妹的愧疚。這事哪能忘?
我猜測,自己的身份和教育信息,可能被盜用了。
我隨即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結果,證實了我的猜測。
“王娜娜”,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畢業(yè)生,大專學歷,2003年9月入校,2006年7月畢業(yè)。身份證號是我的,姓名是我的,出生年月是我的,照片不是我的。
這個轉變了我人生軌跡的人到底是誰?2015年10月起,我和母親踏上了找尋“王娜娜”的道路。兩個月間,我們多次去了沈丘縣教體局、周口市教育局以及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
沈丘縣教體局答復:由于沈丘縣招生辦數(shù)據(jù)只能查到2007年,在周口市招生辦的協(xié)助下,查找到王娜娜在2003年高考的考號、報名序號、高考分數(shù)、填報志愿,以及被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錄取的結果。至于如何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學生有無報到、如何審查等,都建議從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查詢。
我們又來到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該校一名趙姓負責人表示,學校各部門領導已換了兩批,無從查起了。
我不甘心!隨后,同鄉(xiāng)的老朋友傳來信息,說自己與“王娜娜”是大學同學!“入學前我還以為是你呢,開學一看不是,我想著是重名。”老友抄我7名大學同學的電話,在一個個打電話詢問中,我找到了“王娜娜”。
“王娜娜”的QQ空間里,有她的近照。這十幾年間,她也結了婚,當了母親。根據(jù)QQ留言可以看出,現(xiàn)在的她是一名教師。
當一名教師,是我曾經的夢想。三尺講臺的教書育人,穩(wěn)定踏實的工作環(huán)境。對比現(xiàn)在的我,頂著高中學歷,沒日沒夜地接業(yè)務。如果當初我上了大學,人生會不一樣吧?
如果“王娜娜”頂替我的事情查清了,她的學歷不保,她的教師工作還能保得住嗎?
抱著糾結的心情,我打通了“王娜娜”的電話,沒想到對方這樣回復!
“你這樣折騰有啥用?”、“你就算當年上了那個學校,你也不一定當?shù)蒙侠蠋?rdquo;、“折騰到聯(lián)合國我們也不怕”!然后,她換了手機號碼。她的態(tài)度深深刺激了我。
后來的日子里,一直是“王娜娜”的父親跟我聯(lián)系。他的態(tài)度很不穩(wěn)定,一會兒說“你折騰也沒用”,一會兒又說“我可以賠償你一筆錢”。他說,可以給我8萬元,只要我不再追究。為此,我們還見面談過。
8萬元,能彌補人生錯位的遺憾嗎?因為學歷不符,我連小額貸款都申請不下來,天知道以后還會有多少麻煩事!
我想注銷學歷,停止“王娜娜”對我身份信息的盜用。
2015年底,在周口市教育局信訪辦的協(xié)調下,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同意讓我與“王娜娜”到學校對證。我當時心想,只要對上身份證號,就能在學校領導面前證明“王娜娜”的假冒身份。
來到學校的是“王娜娜”的父親,他帶著一張“王娜娜”的臨時身份證,號碼已成為412701開頭的周口市民身份證號碼,與當時她冒名上大學就讀時,用我的412728開頭的身份證號已然不同。
更重要的是,這張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是“2015.10.28-2016.01.28”,對比時間,正是在我開始尋找“王娜娜”之后!
而周口職業(yè)技術學院查到的2006年畢業(yè)生檔案中,“王娜娜”確實是我的身份證號。
學校領導無奈地說:“你們自己協(xié)商吧。”
這張臨時身份證是真的嗎?
我又回到了周口,在周口市公安局太昊路派出所,按照“王娜娜”臨時身份證上的號碼,警察幫我查到了她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等,她比我小了2歲。
如果“王娜娜”已用了不同的身份證號,她為啥還能用我的學籍信息繼續(xù)工作?她侵犯了我的什么權利,我又該如何維權?身邊已有人勸我放棄,說這種事這么復雜,折騰到最后也不會有結果。也有人勸我說,既然人家愿意給你錢,你就收著吧,反正時間也回不去了。
那么,這場人生錯位,就該以我的“放棄維權”而了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