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是情人節(jié),當(dāng)天上午9時許,年輕漂亮的小敏在宜城步行街逛街,不慎將新買的iPhone6S手機遺失。小敏立即用朋友的手機撥打了自己的手機,此時一名年輕男子接聽了電話,支支吾吾幾句后,便掛斷了電話。
一個小時后,朋友的手機收到一張小敏的照片。照片是一名男子發(fā)來的,該男子稱,看到小敏的照片,就對小敏一見鐘情,想與其建立情侶關(guān)系后,才能將手機歸還于她。
被小敏拒絕后,該男子又打來電話要求與其一起吃晚飯、看電影,并要求小敏支付500元后將手機歸還。溝通無果,小敏報警求助。
在民警的授意下,小敏佯裝同意約會,約出該男子并與其見面。下午6時許,拾機男子出現(xiàn)在民警的視野,最終,在民警的法律宣講下,男子承認自己撿到了手機,并當(dāng)面將手機歸還給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