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嫖客不敢聲張的心理,幾名男子在大慶路西段某平房附近,偽裝成警察以抓嫖為由,詐取他人錢財。昨日,蓮湖區(qū)法院走進龍首街辦東北社區(qū),公開審理程某等人冒充警察敲詐勒索一案,其中3人被判處1年至1年2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5月12日,40多歲的付某在西安大慶路西段鐵路旁民房嫖娼后出來,突然3名男子冒出來自稱警察稱要交5000元罰款還要將事情告知家屬,心虛的付某哀求不要將事告訴家人,并同意交罰款。 因為身上沒那么多現(xiàn)金,看能不能少交點。對方翻了付某的錢包發(fā)現(xiàn)還有銀行卡,就把付某帶去大慶路一超市附近銀行的ATM機,從付某的銀行卡里取款4000元后,放他走人。之后,付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報了警。5月28日到7月16日,聲稱是警察抓嫖的幾人陸續(xù)被蓮湖警方抓獲。
經(jīng)調(diào)查,程某、馬某、譚某、強某(在逃)均是無業(yè)人員,使用的警官證是找人辦的假證。其中程某、譚某有敲詐勒索前科,馬某曾因犯搶劫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想以警察的身份敲詐,真是侮辱了這個職業(yè),希望他們能在牢里好好反省,出來后重新做人。不要再想這些歪點子了!
今年5月12日,40多歲的付某在西安大慶路西段鐵路旁民房嫖娼后出來,被3名男子攔住,說是警察抓嫖的,其中一人還亮了“警官證”。
剛干完“壞事”的付某,乖乖跟著他們上了一輛小轎車。
在車上,一名男子威脅付某說,要通知家屬來領(lǐng)人,還要罰款5000元。
因怕老婆知道,付某哀求不要把嫖娼的事告訴家人,并同意交罰款。。。。。
3名男子假扮警察 以抓嫖為名敲詐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這3名“警察”全是假的!
很多人分不清警察、城管、保安…不少人簡單地以為穿著藍色或黑色、類似警服的就是警察。
其實,警服必須有警銜、警號、胸徽、臂章4種警用標志,其中任何一個標志不符合警察配置,都說明著裝人不是警察!下次別再把保安員當成特警蜀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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