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門時:他的腰包鼓鼓的
張先生家住鐵嶺,這兩年在沈陽做賣榛子生意。10月10日深夜,張先生、劉先生、李先生來到了位于皇姑區(qū)向工街的金龍灣洗浴中心洗澡過夜。
張先生說:“第二天10時許,我發(fā)現我的儲物柜的鎖頭被撬了,電話、手表全丟了。”
張先生說,他常年做榛子生意,每天都別著一個裝錢的小腰包,去洗澡前小腰包里鼓鼓的,估計里面能有1500—2000元錢。他的蘋果5S手機、羅西尼手表全沒了,但小腰包還在,里面只剩下202元,這錢剛夠他們三個人的洗澡錢。
張先生說:“我下樓到儲物柜前面時就發(fā)現柜的鎖頭被撬了,門是開著的。這家洗浴中心只有一個更衣室,有兩個服務員在里面服務。洗澡那晚我們到時,隨后跟進來兩個消費者,這兩個消費者和兩個服務員都是可懷疑對象。”
張先生要求調取監(jiān)控錄像,但是遭到了洗浴中心的拒絕。
洗浴中心:盡到了提醒義務
金龍灣洗浴中心李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10月10日晚上,他們三個人來的時候喝了很多酒。10月11日10時許,他們算完賬離開了,可是十多分鐘后又回到店里說有貴重物品丟失,要求看監(jiān)控錄像,根據公安機關的規(guī)定,我們洗浴中心沒有權利看錄像,也沒有權利讓消費者看錄像,我們只能請警方介入調查。”
李經理說:“這三個人的儲物柜都沒有被撬的痕跡,我們的監(jiān)控安在了洗浴中心的入口處。另外,我們在洗浴中心入口和每個客人的更衣間內,都有‘貴重物品,請放前臺保管’的提示,我們盡到了提示消費者注意財物安全的義務。”
洗浴被盜 維權有三難
記者了解到,近兩年,全國各地經常發(fā)生消費者在洗浴中心丟失貴重財物的問題,但是財物丟失后維權卻通常遇到三大困難。
困難一:舉證難
遼寧乾開律師事務所謝小明律師說,按照法律規(guī)定,消費者在洗浴中心丟東西,洗浴中心應當賠償,但是現實的困難是舉證難,顧客常常因為舉證難而導致敗訴。
謝律師講了一個敗訴案子,張先生剛從銀行提出5萬元現金,就到距離銀行3000多米的洗浴中心洗澡,后來5萬元現金在洗浴中心丟失,洗浴中心拒絕賠償,需要張先生拿出錢在洗浴中心的證據。后來法院進入了訴訟階段,張先生的律師調取了由銀行到洗浴中心的四個監(jiān)控路段錄像,但是洗浴中心一方的律師提出,在某兩個監(jiān)控錄像之間的路段內有幾分鐘的空白,這個空白期間,張先生可能把5萬元轉手給別人。后來,張先生敗訴。
謝律師說,“洗浴時最好不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及大量現金,如已經帶在身上請交前臺保管,以免失竊。但是在交給前臺保管時最好拍照、攝像保存證據。”
困難二:要求看錄像真難
消費者在公眾場所丟失物品是否有權利要求該場所提供錄像呢?謝小明律師說:“通常來說,消費者有知情權,消費者丟失物品有權利要求觀看錄像,但在現實中,對方不提供錄像也沒有辦法處罰。通常的協(xié)調辦法是請公安機關協(xié)助,由辦案民警觀看。”
困難三:想要賠償難上加難
在現實中,洗浴時被盜,有的消費者能夠獲得賠償,有的沒有得到賠償。
今年8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起消費者起訴和平區(qū)某洗浴中心賠償丟失財物的終審判決,法院判決洗浴中心賠償消費者的經濟損失。
原來,2014年的一天,張女士到一家洗浴中心洗浴。張女士洗浴后穿衣時發(fā)現,包內的蘋果4手機及錢包(內有現金7800元,身份證及銀行卡、工資卡、信用卡等)丟失。
法院認為,盡管該洗浴中心盡到了相應的注意義務,但該提示注意義務的履行,并不能完全免除上訴人加強安全管理為消費者提供財物及人身安全保障的責任,張女士未按提示將錢物專門存放到上訴人設置的保管箱內,主觀具有過錯也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終審判決,洗浴中心賠償張女士手機損失1500元,現金損失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