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男生沒要到錢被男童父親責罵
由慶元縣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lián)合發(fā)布的事件通報稱:2015年5月初,小毛(視頻中被毆打的男童)與兩伙伴到冷飲店偷竊,被店老板發(fā)現(xiàn),小毛與一伙伴逃離,另一伙伴被抓。然而被抓的伙伴并未如實供出同伙,而是假稱與陳某(視頻中的拍攝者)等實施作案。陳某得知有人說其參與偷竊后,于是就叫上了大吳(視頻中的塞煙頭者)和小吳(視頻中白衣扇耳光者),要求小毛帶路去尋找造謠者。四人尋人未果,于是大吳要求小毛給自己錢,小毛身無分文,答應過幾天從其父親那“拿”些錢給大吳。
幾天后,陳某、大吳、小吳一起去找小毛“拿錢”,不僅沒拿到錢,反而被小毛父親責罵。大吳氣不過,就與陳某、小吳兩人一起將小毛強行帶到慶元縣城東大橋附近一間廢棄的簡易房內(nèi)準備實施毆打,此時,陳某又接到吳三(視頻中未露面,也未參與動手打人)的電話,于是邀請其到場圍觀。之后,就發(fā)生了6月21日網(wǎng)民們在視頻中看到的一幕。
縣教育局派心理老師輔導涉案人員
通報還介紹了官方處理事件的進展:
6月21日晚至6月22日凌晨7時30分,慶元縣公安局完成對主要涉事人員的調(diào)查取證工作。
6月22日上午,縣教育局干部、學校教師陪同小毛到慶元縣人民醫(yī)院進行全面身體檢查,結果無異常。
6月22日上午,縣教育局已召開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緊急會議,通報事件情況,部署學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道德教育及學生管理等工作,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
此外,縣教育局選派具有心理輔導資質(zhì)的教師對涉案人員開展心理干預和輔導。
律師:涉事學生年齡過小不擔刑責
今日上午,慶元縣公安局辦案人員向新京報記者確認,涉事學生均未滿14周歲。
虐童男生是否會被量刑?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稱,根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本次涉案學生均未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不論其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韓驍介紹,目前,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違法行為多是口頭教育為主,并責令其父母嚴加管教。雖然未成年傷人者的行為未構成刑事犯罪,但依據(jù)目前了解情況,其行為也構成了民事侵權,傷者可以向未成年傷人者的監(jiān)護人要求民事賠償。依據(jù)《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由于侵權人都是未成年人,因此,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應由他們的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其中,監(jiān)護人能證明其盡到監(jiān)護責任,則可以適當減輕民事責任。
近日,一段浙江一男童遭多名少年暴打的視頻引發(fā)大量網(wǎng)友關注,受害男童被纏繩索遭多人拳打腳踢,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