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市公安局紀委姜姓負責人回應稱,王躍光等人因此事已被罰款5000元,并處駕駛證扣12分,刑警現(xiàn)正對黑車來源展開調查。
舉報者:實名舉報領導違規(guī)掛假牌
李龍全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是鶴崗市公安交警支隊檢測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其于2013年發(fā)現(xiàn)時任檢測中心主任王躍光駕駛的兩臺越野車均懸掛假牌照,此后,王利用工作之便,向單位高級工程師馬長遠銷售了一輛懸掛假牌照的黑車。
李龍全稱,王躍光持有的假牌照為黑H·F2366和黑H·B8239,而馬長遠購買的黑車車牌號為黑H·9881B。經(jīng)他查實,以上車牌均未進行過登記,交管部門無法調閱出對應的機動車信息。
2014年3月,李龍全向鶴崗市公安局紀委舉報此事。同年5月7日,他在馬長遠家門口再次發(fā)現(xiàn)一輛越野車違規(guī)懸掛黑H·F1985的假牌照,“我立即報警,警方扣車后發(fā)現(xiàn)這輛車的發(fā)動機和車架號都是偽造的。”
李龍全向記者提供了王、馬二人非法駕駛假牌照車輛的錄像,證實二人違規(guī)屬實。
當事人:臨時換牌系“私車公用”
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與王躍光取得聯(lián)系,其在電話中承認了自己確實違規(guī)使用了假牌照。據(jù)他描述,事情發(fā)生在2013年的冬天,鶴崗市發(fā)生雪災,他連夜參與清雪工作,半夜時分車突然壞了,于是他就將單位的車牌換至私家車上繼續(xù)使用,“我這是私車公用,沒想到就開了幾天就被拍了。”
王躍光說,自己確實不應該有此舉,組織已對他處5000元的罰款,并且將他調離了檢測中心原崗位。他認為,李龍全反映此事是出于工作上的恩怨,自己被處理后對方還不依不饒。
而馬長遠在電話中則直接否認了此事,稱李在“無理取鬧”。據(jù)李龍全反映,馬長遠系檢測中心的高級工程師,屬事業(yè)編制,目前仍在崗工作。
紀委:被舉報人已被罰款和扣分
鶴崗市市公安局紀委姜姓負責人昨日下午就此事回應稱,王躍光和馬長遠二人懸掛假車牌一事情況屬實,王躍光由于清雪工作需要,將單位報廢的車牌先后移至私家車和越野車上,交警支隊在去年四月份分別對二人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
上述負責人稱,由于公安部對地方檢測中心的歸屬有要求,故王躍光被調回,現(xiàn)為主任科員。而就案件中涉及的黑車問題,其中一輛車已被扣留,目前刑警正在調查當中。
“其中三張車牌都是假的,此事明顯判罰過輕。”李龍全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于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有明文規(guī)定,除罰款外,還應扣留機動車,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但上述紀委負責人稱自己后期處理情況并不了解,無法對此事進行答復。
黑龍江鶴崗市公安交警支隊檢測中心工作人員李龍全,連日來通過多渠道實名舉報單位原負責人王躍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