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從昨天開始,有網(wǎng)絡賣家打出“成都男子打人同款”行車記錄儀的廣告語,并稱該產(chǎn)品在網(wǎng)上熱賣。昨日,記者進行了調(diào)查。
打人同款記錄儀熱賣
“成都打人男司機同款,該出手時就出手,我們的行車記錄儀為您證明一切。”昨天的微信朋友圈內(nèi),就有人在兜售“成都打人男司機”同款行車記錄儀。
重慶晚報記者看到,這是某品牌的一款LD218型行車記錄儀,價格在499—599元不等。
“你們外人不曉得,我們內(nèi)行一看都知道,這就是我們品牌的產(chǎn)品。”記者聯(lián)系到該網(wǎng)店店主劉先生,他大方地接受了采訪。
“這款記錄儀沒得顯示器,要使用必須配原車DVD導航,所以使用有一定局限。成都這事出了后,我的產(chǎn)品銷量開始好起來,一天能賣20多個。”劉先生介紹,此前,他一天最多也就賣兩三個。
重慶一車飾店昨天賣了6個
“以前偶爾會有人來問一問,最近這兩天來買的明顯多起來,并且動不動就買一兩千元的。”昨日,江北區(qū)錦佳汽修老板張強表示,打人事件后,他們最直觀的感受就是:買行車記錄儀的人多了,對價格不再那么敏感。
張強說,記錄儀牌子很多,很雜。“成都男子打人那個品牌,據(jù)說用的是國外技術芯片,買的人還比較多。”
“以前一天不一定能賣脫一個,但今天就賣了6個。”位于渝北區(qū)紫荊路的“茶園車飾”老板易慶春稱,“成都打人事件的行車記錄儀視頻曝光后,我們就覺得記錄儀會火一陣,果然這樣。”易老板說,此前賣個記錄儀三四百塊,消費者要講半天,現(xiàn)在只要你說記錄儀像素高、角度廣,基本很快會成交。
網(wǎng)上所稱的打人同款行車記錄儀,易老板表示,那個品牌他此前代理過,但現(xiàn)在沒有做了。“東西其實都差不多,消費者看中的是最終的功效。”
老婆逼著老公買記錄儀
“這個事情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逼著老公馬上裝了一個。”昨天下午,家住南坪的李女士說。
2012年底,李女士家添置了一臺轎車,此前并未安裝行車記錄儀。“當時覺得那東西可有可無,一般情況下,誰會遇到碰瓷、事故那些事。”李女士說,網(wǎng)上打人事件輿論反轉(zhuǎn),讓她認識到視頻證據(jù)的重要性,沒想到老公不以為然。
“我逼著他,必須買回來,并立即裝好。”李女士說,有點火大的她沖老公發(fā)了一通脾氣。
行車記錄儀可作證據(jù)使用
“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因為這屬于視頻證據(jù)的一種。”“行車記錄儀拍攝資料,對警方在交通事故判定上,具有一定參考作用。”昨天下午,“重慶交巡警”官微負責人“重慶李sir”接受車車族記者采訪時說。
李警官稱,一般擦掛等輕微事故,可拍照片作為證據(jù)。“涉及到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視頻資料的重要性就顯示出來了。”李警官說,“不過,由于拍攝死角等原因,車主行車記錄儀拍攝的視頻,警方不一定全部采信。”
江北人民法院法官劉成林稱,目前在民事審判方面,只要是未經(jīng)篡改、通過正常、合法渠道獲取的視頻資料,法官一般都會采用,只是在涉及到刑事案件時采用會謹慎一點。
“獲取手段一定要合法有效,如不要跑到別人家中悄悄裝攝像頭,雇傭私家偵探跟蹤拍攝等。”劉成林表示,像行車記錄儀拍攝的視頻資料,只要未經(jīng)篡改等,法官一般都會作為證據(jù)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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