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4月21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桐柏縣對楊士付強奸、猥褻兒童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被告人楊士付原系桐柏縣某鎮(zhèn)小學一名教師,自2012年春至案發(fā),楊士付對所在學校2名女學生實施奸淫,對多名女學生多次實施猥褻行為。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士付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據(jù)中國網南陽4月21日電(記者 曹中原 張永輝) 4月21日,備受關注的南陽市桐柏縣教師楊士付性侵小學生案于下午宣判。受害者家長于上周和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達成和解,獲得總計130萬元賠償。
4月17日,受害者家長之一秦飛(化名)向記者講述,“賠償再多的錢,都無法挽回我們的損失!”,為了孩子的事他不知道和妻子吵了多少次架。秦飛的兩個女兒被證實遭受到楊士付侵害,事發(fā)后也是秦飛首先抓到了楊士付。起先,鄉(xiāng)政府、村委會極力的勸阻秦飛等數(shù)十名家長,不要向外界揭露此事,并答應給他3萬塊錢。但是,秦飛拒絕了鄉(xiāng)政府的要求,三天后該案事發(fā),一度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
一位王姓家長稱:“案發(fā)后,鄉(xiāng)里面不讓我們告狀,并且找親戚給我們說情,企圖個個分化瓦解我們。但是,我們一直很團結,為了這件事我們達成了’同盟’,簽了字按了手印,一起兌錢到鄭州告狀,至今,我們?yōu)檫@個案子已經花了8萬塊錢,不為別的,就是心里這口惡氣一定要出來,否則這一輩子都安心不了。”
2014年4月16日,秦飛和其他五位家屬作為代表被通知到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調解,秦飛說,他們最初的要求是200萬元,因為孩子數(shù)量多,平均到個人不到10萬元。當天,桐柏縣政府、教育局、鄉(xiāng)政府、學校的幾位領導都參與了談判,校方律師稱沒有錢,答應向銀行貸款50萬元進行賠償,但是這個數(shù)目馬上遭到了家長反對。談判一直持續(xù)到下午六點,最終雙方達成130萬元的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