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nèi)新聞]丈夫被紀委帶走調查,王女士想疏通關系讓丈夫獲釋,結果被北京華聲國際記者俱樂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鵬宇騙走1460萬元。經(jīng)催要,對方退回65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任鵬宇無期徒刑。
自述經(jīng)歷
為撈老公損失810萬
據(jù)王女士陳述,2011年12月27日,丈夫張某被安徽省紀委以協(xié)助調查為名帶走,一直沒有消息。此后,她一直想托人打聽打聽消息。
2012年3月,有人給王女士推薦了一個叫任鵬宇的男子,稱對方與安徽省的領導很熟。此后,王女士來到北京與任鵬宇見面,對方的名片上寫著華聲國際記者俱樂部法人代表、總編輯。同年3月14日,任鵬宇致電王女士,說可以疏通關系讓紀委放人,但需要900萬元。王女士答應了,當晚籌到100萬元現(xiàn)金給了任鵬宇,之后又給了任鵬宇445萬元。幾天后,任鵬宇約王女士見面,說他已去過紀委,張某的事情不大,讓她趕快把900萬元都給了,只要錢到位馬上放人,還讓她到合肥,把400萬元存入“安徽省紀委書記的妹妹”的賬戶,王女士都照做。
王女士說,任鵬宇此后不斷找她要錢,總計要走1460萬元,先是承諾張某2012年4月底就可以回來,后來又說5月17日。到了2012年5月17日,張某沒有回來,任鵬宇稱張某的事已到了中紀委,他正在幫忙運作。王女士起了疑心,讓任鵬宇退錢。2012年7月和8月,任鵬宇退了650萬元后不再認賬。2012年9月15日,王女士報警。
撈人手段
自稱記者找紀委說案
2012年10月25日,警方在位于東城區(qū)的華聲國際記者俱樂部將任鵬宇抓獲歸案。經(jīng)查,1965年1月出生的任鵬宇是黑龍江人,大學文化,北京華聲國際記者俱樂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安徽省紀委一名王姓主任證言,在辦理張某案過程中,任鵬宇自稱是張某的家屬。2012年4月,王主任手機接到一個北京的號碼,對方自稱新華社記者,是張某老婆的哥哥,想了解張某案的情況。王主任說,他聽任鵬宇說是新華社的記者,就注意了一下,并在單位門口見了對方。
王主任說,他告訴任鵬宇,張某涉嫌非法買賣國家土地,希望家屬配合工作。10天后,任鵬宇突然打電話說在其單位二樓,他當時很驚訝,他們單位要經(jīng)過兩道崗才能到二樓,就一邊叫人查是怎么回事,一邊過去應付任鵬宇。任鵬宇說,張某的妻子王女士在外邊很辛苦,張某案能不能盡快有個結果,王主任當時稱,希望家屬能配合工作。
經(jīng)調查,任鵬宇是尾隨一個干部進到紀委的,王主任對相關人員講一定要提防這個人。經(jīng)向張某了解,張某稱從來沒有這樣的親戚。
法院認定
視聽材料駁罪犯辯解
任鵬宇到案后否認犯罪,稱王女士的老公被紀委帶走后請他做顧問。他對王女士講做顧問需要錢,王女士說錢不是問題。他否認自己虛構過能疏通關系讓張某獲得釋放,稱自己一共收到650萬元,已經(jīng)全部退給王女士。
不過,王女士自從懷疑被任鵬宇騙了以后,再跟任鵬宇談話都帶著錄音筆。警方從王女士手機提取了談話錄音。錄音中,王女士提及任鵬宇以幫助其解決張某被安徽省紀委調查事宜收取其支付的1000余萬元辦事費用,任鵬宇稱“人沒撈出來”并表示盡快籌錢退款。
法院認為,王女士的陳述與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據(jù)相互印證,證實任鵬宇于2012年3月至5月,虛構可以幫助王女士疏通關系,使正在接受安徽省紀委調查的王女士之夫被釋放的事實,誘使王女士向其支付1460萬元,造成王女士實際損失810萬元,任鵬宇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一審判處任鵬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法院將繼續(xù)追繳任鵬宇的違法所得810萬元。